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必备8篇(全文)

时间:2023-08-08 10:05:07  阅读: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第1篇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必备8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必备8篇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1篇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xx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xx元至xx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xx元至xx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xx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xx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xx元至xx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xx元至xx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xx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xx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xx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xx元至xx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xx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5、出库金额在xx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6、出库金额在xx元至xx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7、出库金额在xx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xx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xx元至xx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xx元至xx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xx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与计划

(一)单价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医疗仪器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设备申请,单价30万元以上的设备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每年12月底报器械科。

(二)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或设备购置申请,报装备委员会、院领导研究审批。

(三)专题计划是指为完成某项医疗重点任务,需要配套和同步解决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要求上级专题解决。

(四)临时计划是指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临时医疗任务或科研项目的需要,提出临时需要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临时计划必须是急需项目。

(五)5万元以下医疗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购置申请,报院长审批。

二、审批与购置

(一)器械科审查整理汇总各科室仪器设备申请,报医学装备委员会论证后,结合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医院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医疗装备购置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提交院职代会通过,报卫计局批准后实施。

(二)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其它分期分批组织招标采购。

(三)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购置后,及时组织招标采购。

(四)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由器械科牵头报医院监事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

(五)采购前,器械科对拟购置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包含产品的资质证明、价格、配置、销售公司的相关情况等。

(六)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后,器械科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优质优价。

(七)签署好的合同文本由器械科审核后,无问题的合同文本提请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合同盖章后方可执行合同。

(八)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卫生厅批准配置许可后再进行采购。

三、违纪行为

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二)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

(五)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六)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七)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有意包庇的。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3篇

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院《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养护管理制度》,希各科组依照执行。

一、医疗器械的定义和分类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它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
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的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
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的采购

1、购买医疗器械,由需使用该器械的科组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2、医疗器械的采购由专人负责,必须从证照齐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置,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红印)的证照复印件,并保存备查。从生产企业进货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合格证明》;
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货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合格证明》;
并验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许可证五年、注册证四年)和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经营范围。进口医疗器械还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海关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3、采购医疗器械时,要与供货商签订维修、养护合同,大型医疗器械还要签订技术支持和培训合同。

三、医疗器械的验收、保管

(一)验收

医疗器械的验收由专人负责,必须认真、细致、全面地进行检查、核对,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验收要求如下:

1、器械入库时,首先检查调拨单据所列的产地、货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与器械原包装或标签上所列各项是否一致,即使有一项不符,也不能入库。

2、检查包装有无破损、裂开现象,器械外观质量有无变形、裂痕、污痕、霉点、锈迹、变色等异状,主要性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发现包装内货物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保留原包装现状,退货回供应商。

3、严格查对器械包装或标签上的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产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和产品制造认可表等各项是否与供货商提供的《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内容是否一致。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人体植入物还必须标明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

5、质量有问题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器械,不能建帐和使用,及时退回供货商,并造册登记,存档备查。

6、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要建立入库帐本(分一般器械和无菌器械),项目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注册证编号、厂商、供货商、数量、单价等具有可追溯性内容;
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人体植入物还须登记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和有效期,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便于查对追溯和避免过期失效而造成浪费。

(二)保管

医疗器械经过验收,符合要求的可入库存放。为确保器械的在库安全,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保管和养护:

1、医疗器械必须存放在避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有调节温湿度的专门仓库保管,器械应分区、分类、按器械编号放置。器械在储存堆放时,应便于人员出入和消防,货物距地面≥30CM,距房顶、灯管≥50CM,,距墙:内墙≥30CM,外墙≥50CM,每堆货物之间距离≥10CM。

2、医疗器械出库时要建立帐本,登记项目除入库帐本的内容外,还应包括领用科室和领用人签名。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的.器械进行检查,查对库存的数量,包装外观有无变质、变异,规定有效期的是否过期等。对使用量较多的器械,根据库存和用量,及时通知采购进货,保证临床供应。

4、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必须填写“医疗器械报废申请单”,经院长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已报废不能使用的器械,要在医疗器械出库帐本中注明,并报财会作财产注销。

四、医疗器械的使用

1、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了解器械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保养维修等知识。使用大型医疗器械必须持有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上岗证。

2、医疗器械必须按要求放置使用,做到防潮、防尘、防污,要求温湿度条件和抗干扰的器械,要放置在符合要求的室间内使用。

3、各种器械由专人负责保养,定期对器械的性能或计量精确度进行检测、校对,对强制定期检测的器械按有关规定请国家认可部门进行检测,并登记和保存检测结果备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器械和无产品合格证明、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器械不能使用。

4、器械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器械有质量问题或对人体有潜在危险、伤害和由器械引发的不良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登记备查。

5、本院研制的医疗器械,可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本院内使用;
为其它单位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时,需取得国家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认证。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和人体植入物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或人体植入物时,还需提供:⑴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⑵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并保存备查。

2、各种证照和入、出库登记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

3、直接接触无菌器械和人体植入物的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4、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及用后消毒、销毁处理制度,每天使用的无菌器械必须进行登记,内容应包括日期、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数量、签名等。使用后的无菌器械应按规定经消毒后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规格、型号、数量、签名等。各种规格的无菌器械购进数量和库存数量、领用数量及销毁处理数量必须相符,否则应查明原因,防止流失。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严禁重复使用或流入社会作它用。

5、使用人体植入物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和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植入眼别等,按照记录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进货来源和查找到使用患者。

6、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省药监局和卫生厅。

7、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市药监局,不得擅自处理。

六、医疗器械保养、维修

建立医疗器械的保养、维修登记制度,定期对器械进行保养,并做好登记。对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械,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维修,并做好故障和维修登记。对维修后不能使用或达不到性能指标的器械,作报废处理。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保障医疗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律由设备科办理。设备科根据科室申请和临床需求,经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院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按程序采用议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严格禁止不经过设备科而自行购置、试用设备,严格禁止购置落后、淘汰、质量低劣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价在1500元以上,同时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有独立功能,可单独操作,损坏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分类帐,使用科室也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帐。

(三)仪器设备的开箱与验收均由设备科组织,医修组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施;
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院领导参加验收。单台件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要有安装与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供货厂家、使用科室、医修组技术人员及设备科科长签字。

(四)设备档案管理员必须参与新设备开箱、验收,收集设备所附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入档。设备档案使用单位或修理人员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如果遗失,负责赔偿。

(五)仪器设备购进后,设备科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取并及时办好领用手续和建立档案。

(六)各科室对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经济效益等情况都要作出详细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效益统计,并用文字报告院领导。

(七)各科室对所领用的仪器设备,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其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八)使用单位应经常维护检查、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九)设备科应定期下科室检查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督促修理人员定期下科室巡查。并将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效益情况通报全院。

(十)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批准。设备报废须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并处置。凡因论证不准确、所购设备质量问题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提前报废,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由所在科室承担设备折旧费用直到报废年限为止。

(十一)凡因使用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应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卫生局联合常食药监发[2015]1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用科室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设备科和院领导,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6篇

(一)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的产品。

(二)特殊情况,无替代产品的,由使用科室填写《网外采购高植耗材备案表》交设备科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设备科上报常德市药管办审批同意后,才能采购使用。

(三)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网外采购高值耗材。

(四)未经允许自行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的科室,设备科不予付款,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五)本制度按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办规定执行。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20-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资产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书应当包括所购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 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8篇

一、目的:

为了增强对公司机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颐养工作,确保公司机器设备完好和正常运用,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机器设备的操作工、部门管理及设备科

三、内容

1、公司一切的机器设备均由设备科依据生产工作需求按规则程序申报、配置

2、公司所配置的一切机器由该运用部门主管担任,应严厉落实“谁运用,谁担任”的方针;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管理工作(挂在该机器设备上方)

3、机器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3.1、操作工不得违规操作、带毛病操作和随意让别人操作。

3.2、操作工应做到“四会、三无”,即:会运用、会检查、会日常清洁维护颐养、会扫除普通毛病,无灰尘、无锈蚀、无破损。

3.3、操作工发现本人无法处置的毛病立刻向上级管理反映,由上级管理谐和处理。

3.4、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气源,将机器设备的外表灰尘、遗胶、污垢擦拭洁净,关键部位应加光滑油。

3.5、操作工下班要拾掇好本人担任机器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模具,不得随意乱放,丧失按价赔偿。

3.6、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带来的结果担任

4、管理的职责

4.1、实在做好“整理”、“整理”,把性能不契合规范的作隔离保管,待维修调试前方可运用。

4.2、坚持流水线的上下、中间清洁,严禁有人在流水线(皮带、台架)、机器设备上乱涂乱写,不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留意维护温控表。

4.3、 辅佐设备科做好所管辖机器设备、随机工具、模具等的注销工作;全责做好操作工机器设备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操作工离任、年终设备工具交接检查工作。(《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A面)

4.4、 监视操作工做好机器设备日常护理和工具摆放工作。

4.5、 就设备的颐养、异常、维修积极与设备科担任人联络。

4.6、 部门主管对此项工作有义务进行落实、检查、调整。

5、设备科主管的职责

5.1、担任完善公司机器设备运用档案,对公司机器设备能否合理合理运用进行监视。(《机器设备运用档案表》)

5.2、及时对不契合生产请求的机器设备进行维修,对曾经报废机器设备向公司副总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5.3、配合公司行政部对公司机器设备的.卫生检查及生产平安检查,对违章操作机器设备的人员有权益进行处分或上报

5.4、做好公司设备机器的维修记载,对机器设备的损坏缘由做判别处置意见,并上报公司副总。

5.5、完善公司《重要设备颐养检查卡》,依照规则时间完成机器设备的颐养工作,并做好记载。

5.6、对节约机器设备投入本钱提出意见,节约合理运用零配件。做好新进机器设备的调试和跟踪效劳工作。

6、行政部的职责

6.1、辅佐设备科完成公司机器设备档案的入录、及其他工作

6.2、每月对公司机器设备状态检查一次,并做出相应措施

6.3、做好本条例的奖罚工作

四、奖励与处分

1、发现上述职责部门或个人违章一次按情节结果罚款20-50元,由直接上级行使处分权,若给公司带来宏大损失另行处置。

2、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差”第一次正告纠正,第二次扣款5元,累次加倍。

3、机器设备检查个人得“良好”达10次,奖励50元

4、此检查记载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参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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