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述职报告

时间:2022-05-19 08:20:02  阅读:

司法所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述职报告

2012年来,开发区司法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等职责,为开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投入,全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由于种种原因,我区司法所长期存在着人员偏少、兼职过多、从而导致司法所力量薄弱、法制宣传等工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推动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回聘1位具有多年调解经验,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工作人员4名。此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区管委会投入5万余元,并添加办公用房,为我所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所长室、接待室、谈心室和宣教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250m2。同时配备了4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四台空调,在接待室安装了音视频监控设备,在宣教室安装了多媒体设备,并将有关工作制度上墙。达到了规章制度健全,标识清晰,办公场所整洁,硬件设施齐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钝化社会矛盾

半年来,我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利用区调处中心和村调处站,全力钝化社会矛盾。半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对突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按照三项排查制度的要求,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矛盾纠纷分析,对重点矛盾进行跟踪,对群体性矛盾落实领导包干。半年共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12次,共查出全区不稳定因素39件。对重点突出矛盾,明确专人专线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及时钝化,对群体性矛盾按区域,采取分管领导包干责任制,集中力量进行化解,对于一般性矛盾,指定专人进行处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今年来,我区共调处钝化各类矛盾72起,其中形成调解协议的有23起。钝化重大群体矛盾22起,其中重大劳资纠纷10起,涉及工资112万元;重大工伤纠纷3起,涉及资金221万元;建设工程纠纷1起,涉及工程款240万元;拆迁安置矛盾5起;征地矛盾3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3%。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三、切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目前我区共有31名社区矫正对象,为帮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将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了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二是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对每个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三是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公益劳动等专项教育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抓好帮教安置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做好帮教工作的衔接工作,处理释解人员报道落户问题,认真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实行帮教工作的定人负责制。同时,加强和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尽最大能力地对帮教对象实行帮教,定期走访和分析帮教工作进行情况。另完善帮教工作的各项登记,规范资料整理归档。

五、规范和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立足咨询接待态度好、制度上墙告知便、调解优先促和解、帮填资料程序简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咨询等活动。上半年,我区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10起,为外来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起

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我们抓住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结合我区实际,一是组织开展了邀请少年刑庭进学校活动,向全区500多名中小学生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二是组织开展了基层普法“接力棒”活动,第一棒从高沙园社区挑选了四名人员开始,传递宣传《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是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从6月18日到24日,联合区安办和建管站一是到我区各重大项目建设工地集中发放了《农民工维权须知》宣传单,二是到特钢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农民工法律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安全生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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