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述职报告

时间:2022-05-11 16:45:02  阅读:

我叫**,2003年1月公选考入**市规划局,先后任拱墅规划分局局长、局综合处处长,2009年1月调任用地管理处处长。本处现有干部和工作人员8人,其职责为: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工作;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详细规划的审查、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根据市“公述民评”活动安排,我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汇报我2009年以来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请予评议。

  一、履行职责方面

  1、依法行政,完善用地管理规范制度

  依法行政是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公众利益的根本保证。作为处室领导,我始终要求自己和处室同志将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实施规划管理的一条红线。一是强化法规意识,严格依法审批。我们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中,既要依据合法,又要程序合规。在审批依据上,必须于法有据,就是要符合规划法律、法规,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办理程序上,必须程序到位,牢固树立程序违法即许可违法的理念,强调凡是规划审批必须重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强化规范意识,完善用地管理规范制度。2009年以来,针对用地管理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为落实依法行政,限制自由裁量权,我根据国家、浙江省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处室同志,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审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用地审批管理进行规范。先后制定了以下规范:制定“三类用地”即经营性建设用地、非经营性建设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规划条件调整管理规定,规范了建设项目批后的指标调整条件和程序;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实施意见,为我局城市地下空间的审批提供管理依据;制定建设工程项目代征地规划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河道、道路、公共绿化带等城市公共用地的征用和实施;制定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

  2、提升效能,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效能是衡量工作实绩的标准,也是我们努力工作的目标。2009年,针对人手少、业务量增加、急重建设项目多的困难,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我和全处同志齐心协力,内挖潜力,为推进项目尽快审批,提高效能,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简化流程。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对一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适当精简。二是更新系统。利用局内OA系统试行新综合审批平台的契机,我处多次与局信息中心进行沟通探讨,不断改进新系统,便于操作运用。三是提前介入。对一些复杂项目,我们提前与建设单位联系,踏勘现场,主动对接,做深前期工作。四是重点研究。经常性地组织典型案例分析,对规划用地审批中尤其是群众信访中反映矛盾集中的建设项目,我及时组织召开处务会进行案例研究,解剖麻雀,反思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据统计,2009年我处共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和选址条件1037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24件。比上年同比增加约32%。办理市领导批示交办件102件,办理报告及请示函件380件。参加市政府、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会议188次,组织参加规划审查会议、项目审查和选址论证会议461次,尽心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拓创新,提升用地规划管理水平

  创新是促进管理进步的灵魂。2009年以来,我和处室同志一起着重在以下三方面采取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简化流程,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报批。在开展企业调研、送服务过程中,做地主体普遍反映,由于城市设计及单元控规调整的编制审批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按正常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设计和控规调整批复后才能核发,土地报批和拆迁工作就可能延误。为此,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优化土地整理(做地)有关规划审批流程的请示” 和“关于加快‘农转用’规划报批的请示”,获得了原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与表扬。这一创新举措,加快了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土地报批和整理进度。二是做深前期,完善选址论证办法。在建设项目正式选址前,我们通过多方面的技术论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项目审批之前,使我们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前两年试行选址论证做法的基础上,2009年以来,进一步探索总结,逐步修改完善选址论证管理办法,今年8月,市政府正式予以转发。这一创新举措,在国内尚属首创,获得了建设部驻杭督察员的高度肯定。三是创新机制,促进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我市目前已发现94处工业遗产,随着市区的工业企业逐步往郊区转移,一批具有较高保护价值,承载着**工业发展历史信息的工业遗产正面临着被拆除和湮灭的危险。近几年我市在利用工业遗产发展创意产业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管理规范,制约了对工业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此,我和同志们一起从去年开始开展创新工业遗产建筑规划管理机制的课题研究,并被市综合考评办列入2010年度市直单位创新创优目标。目前,我们制订的管理规定已报市政府批转,将填补国内工业遗产建筑在规划审批管理方面的空白,为更好地保护与利用工业遗产,提供了制度保障。

  4、强化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公务员就是服务员。我牢固树立 “执政为民”的公仆观念,在工作中要求自己和处室同志时时换位思考,对各类咨询和信访,做到仔细听取,耐心解答。对能办的尽快办,不能办的明确告知原因。对一些难点群体信访,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做好沟通工作,把矛盾解决在项目审批之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自觉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一是主动服务。一年多来,我随同局领导或组织处室同志多次前往省直单位、市做地主体、各区政府、乡镇街道、指挥部和工业企业等单位进行走访,认真听取各单位对我局和我处工作的意见,协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为基层政府和建设单位排忧解难。二是重点服务。为促进钱江新城的顺利建设,我作为局与钱江新城管委会项目推进协调人,不定期地联系牵头召开局与新城工作例会,及时解决钱江新城建设项目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市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比如对今年市政府推出的公共租赁房建设,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推进项目审批,促进项目早日启动建设。三是阳光服务。在建设项目选址管理阶段认真推行“阳光规划”。结合用地处工作特点,重点对选址论证环节中规划调整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对焦点问题,深入社区与群众沟通,寻求共识,将矛盾和纠纷控制在项目审批的前期,最大限度地维护公众利益。

  二、廉洁从政方面

  1、守住廉洁红线,做到廉洁自律

  廉洁从政是公务员最基本的纪律要求和行为准则,是行政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用地管理处作为我局主要业务处室之一,拥有较大的权力,我经常告诫自己和处室同志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经常反思吸取近年发生前任处室领导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常思贪欲之害。作为处室领导和支部书记,我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它廉政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低调做人,廉洁自律,干净做事。没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2、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 

  我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局党组关于打造“机关清廉、干部勤廉、行业崇廉、风清气正”“廉洁规划”的工作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观看法庭庭审,组织讨论发生在身边的案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通过南郊监狱参观,接受现身说法,听取廉政党课、专题廉政报告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支部会议和处务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开展廉政文章学习和讨论。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为强化权力监督,从制度上促进权力规范运作,从源头上避免腐败行为发生,我带领用地处同志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根据驻局纪检组部署,结合用地处工作岗位特点,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用地审批管理过程中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分析原因,制订岗位廉政防范措施。二是制定规范,完善程序。去年以来,用地处共制订七项用地管理规范文件,尤其对最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即建设项目批后指标调整,建立三项制度规范,对三类建设项目批后指标调整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制订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从源头上制约自由裁量权。三是认真执行权力阳光运行制度,开展“网上监察”,对调整变更规划审批行为进行网上实时监督。四是按照市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组织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53个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自查自检,认真做好全市专项治理情况统计汇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在局党组领导和全处同志的帮助支持下,在建设单位同志们的理解配合下,本人在用地管理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平时忙于业务,理论学习有所疏忽,还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倾向。二是重视具体建设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管理前瞻性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研究不够及时。三是主动上门服务范围还不够广,主动靠前服务还不够多;接待项目单位和市民咨询、信访工作中,有时仍存在着服务不够周到的情况。这些都有待于自己今后认真加以克服。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强化为民意识。我们来自于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在用地规划管理中,要以民为本,以民为先,重视组织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判,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强化学习意识。学习无止境。要树立终身学习,学以致用的理念,善于挤出时间学习,在紧张的业务工作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对用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超前谋划,及时组织研究,避免政策滞后。

  3、强化服务意识。为群众服务是公务员的天职。要主动深入基层,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解决在规划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待建设单位和办事群众要时时换位思考,处处以礼待人,诚心诚意做好规划服务。

  4、强化廉洁意识。廉洁是每一位干部的生命线。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要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各位代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我们每一位城市规划工作者肩负的使命和追求的目标。每当看到我们划出的一根根规划红线,日益丰富着杭城的风景;我们批出的一个个规划项目,不断推动着杭城的华丽转身;每一次看到人们在城市家园里安居乐业、一派祥和的情景,我都会感到由衷的欣慰。我深知岗位光荣,更觉责任重大。此次公述民评,既是我总结工作查找不足的契机,更是我接受评议改进提升的良机。我将以此为起点,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加强整改,不断完善提高,立足岗位,竭心尽力,为我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添砖加瓦。

  不当之处,请各位民评代表帮助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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