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2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23 09:15:03  阅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提出的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将2020年定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按照贫困村“一低五有”、贫困户“一超、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镇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现全镇xxx户xx人脱贫。持续做好“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确保2014-2019年已退出贫困户生活质量、家庭收入稳定提高,“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持续改善,对已退出18个贫困村的“一低五有”持续加强。持续做好“回头查”工作,确保边缘户和监测户“应纳尽纳”,保证脱贫奔康不落一人。

(二)贫困户脱贫

1.一超:针对已脱贫户对象的收入,要通过发展生产、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奖补、公益岗位、庭院经济、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兜底等各项措施提高收入。同时农技员及农技巡回小组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帮助培育“一村一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培育致富带头人,确保达到2020年国家脱贫收入标准。

2.两不愁。针对已脱贫户对象的吃、穿情况,要通过增加收入、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和帮扶责任人帮扶等各项措施,确保家中有余粮、冰箱有食物、四季有衣物,达到不愁吃、不愁穿的目标。

3.三保障。一是针对已脱贫户对象的住房安全有保障要采取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易地搬迁、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灾后重建等方式对住房进行改(新)建,精准安排项目到户到人。同时要注意非贫困户的住房问题,采取各种手段及政策确保住房安全达标;二是针对医疗有保障目标,要认真核实全镇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优抚、孤儿等弱势群众名单,按要求对其医疗费用进行免(减)交。认真落实贫困户医疗再保险政策,确保贫困户住院自费费用及慢性病费用县域内控制在10%以内,防止出现因病致(返)贫现象发生。镇卫生院要按照贫困户相关医疗政策,认真落实住院报销、特殊门诊、两保障三救助三基金、十免四补助等惠民政策。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有因病致贫风险情况进行摸排,加大救助力度,确保不出现因病致贫情况;三是针对教育有保障目标,辖区各中小学校、各级组织及干部要认真落实教育安全有保障的标准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辍学或未就读现象。要对实在不能正常上学的适龄学生分类处理,采取送教上门、远程教育、送到特殊学校等方式进行教学,同时做好台账及佐证资料的收集,以便备查。同时要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高等教育雨露计划等政策的落实落地,确保享受对象精准,享受政策精准。

4.三有。一是针对有安全饮用水目标,要充分对照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要求,采取建畜水池、机井和新建管网等方式确保贫困群众及非贫困户的用水安全,并逗硬奖补政策,保证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对贫困户管网及电机等损坏由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进行维护。二是针对有生活用电,供电所要按照有电并满足用电量的要求保证生活用电安全、达标。室内线路林乱及损坏由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进行维护。三是针对有广播电视,镇文广站和镇网络公司要按照要求保证贫困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有线、无线范围内能接收广播信号。无电视及损坏由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进行解决。

5、综合评价。扶贫以来,教育贫困户知晓生产生活状况变化情况,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贫困村脱贫

1.一低。针对贫困户发生率一低目标,要达到贫困村退出的贫困发生率要低于3%的要求,同时要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则退”的要求,严禁漏评、错退现象发生,错评率要控制在2%以内。

2.五有。已脱贫的18个村要严格按照有文化室、有卫生室、有通讯网络、有通村硬化路、有集体经济的要求进行自查,并要持续推动五有建设。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重点需要关注内容(村指标)》的要求进行查漏补短,由帮扶单位资助解决。

3、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重点需要关注内容(村指标)撰写好汇报材料

二、精准帮扶。

各帮扶单位、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农技员要严格落实县直工委《关于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选派结对帮扶责任人的通知》、《xx县脱贫攻坚指挥部、xx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管理的通知》、《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第一书记和常驻人员管理的通知》、每月帮扶力量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好爱心帮扶日活动、“五个一”爱心帮扶等活动。广泛发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致富带头人等参与脱贫攻坚

(一)帮扶单位做什么:

1、落实本单位抽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要脱产到村开展帮扶工作。(2月底完成)

2、督促帮扶人按县相关要求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项帮扶任务。(长期)

3、帮助所帮扶村补齐村硬件设施的短板。(5月底前完成)

4、每月到村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工作。

(二)帮扶责任人做什么:

1、按县要求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

2、核实国扶办子系统信息与贫困户实际情况和享受政策是否一致。(2月17日前完成手机app注册,2月21日前完成信息标记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开展好感恩教育引导工作。(每月不低于1次)

4、按户普查要求入户排查,对脱贫不达标的要及时上报村,由村干部核实上报镇,镇组织人员入户复核后报镇党委研究整改方案并建立台账,整改销号。(3月10日前完成排查,5月底完成整改)

5、及时更新制定贫困户认可的“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3月10日前完成)

6、每月及时更新帮扶手册内容,帮扶内容要贫困户认可并与国家子系统数据一致,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做什么:

1、对已上报的两非户制定帮扶方案并落实。(每月排查并开展帮扶一次以上)

2、按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重点要求关注内容(户指标)全面排查非贫困户,对排查的问题风险户及时上报镇扶贫办,并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帮扶机制。(每月排查一次)

3、下载手机app利用村级账号登录于2月27日前完成信息标记核查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按脱贫攻坚普查重点村指标进行全面排查,并在帮扶单位帮扶下,完成村上硬件的补短工作。(5月底前完成)

5、对脱贫不达标的,初核后上报镇扶贫办。(3月10日前完成)

6、全面做好群众教育工作。(每月一次)

7、做好新建项目的监管及已建项目的作用发挥,特别是奔康产业园带动贫困户脱贫奔康的运行机制。(长期工作)

8、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各项软件资料归档工作。

9、6月底完成集体经济上半年收入。

(四)扶贫办做什么:

1、收集村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修改国家子系统。(4月20日前完成)

2、根据上报收入不达标的农户,和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进行复核,并上报镇党委研究解决方案。(经常性工作)

3、指导督促村社区做好脱贫攻坚各项软件资料工作。(5月底前完成)

4、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救助机制。(3月10日前完成)

5、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中上传下达。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领导

(一)各驻村领导、村(社区)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脱贫的领导,对重大事项要主动安排、主动督促、主动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各村(社区)村支两委、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农技巡回小组)、帮扶责任人、要对2020年的帮扶计划认真研究,于3月15日前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及本职工作的年度计划报镇脱贫办。

四、纪律要求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组要严格执行《xx县推进脱贫攻坚十条奖惩措施》,倒逼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将工作责任、扶持措施、资金项目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以严肃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完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对于不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建设项目资金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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