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维权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22-05-26 13:10:02  阅读:

XX市残联维权机构建设工作,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推进,完成了从市到区(县)到街(乡镇)乃至社区(村)四级较完善的维权机构建设任务,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下面简要汇报一下我们对加强维权机构建设的认识、做法、效果以及几点体会:一、加强维权机构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加强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现实意义有以下几点:

1、和谐社会之所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全党的首要任务。残疾人作为特性突出又特别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权益极易受到忽视和侵害,很多问题和矛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不相适应。开展维权工作的意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寻常。

2、残疾人之所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竞争机制、效率原则使本来就处于脆弱、不利地位的残疾人更加困难。开展维权工作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需求。

3、残联职能之所要。随着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深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残联作为残疾人的代表、服务组织,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残疾人事业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维权工作做不好,残联就失去了它自身的生存意义。

4、事业要求之所定。中央对残联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十分重视,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指导原则,要求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对“十一五”期间以至今后相当时期的残疾人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2年以来,中国残联就地方残联维权机构建设问题,多次在有关会议中提出要求,2006年又专门下发了《关于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通知》,这些都充分反映了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综上所述,做好维权工作、加强维权机构建设是当务之急。

二、大力加强XX残联维权机构建设,从上到下,层层推进XX市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高度重视残疾人维权工作。从2002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XX的进程中,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维权工作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借助创建这个平台,我们从加强残联维权机构建设入手,建立和完善XX残联维权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维权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组织保障。我们先后实施了“三步走”战略:

1、2002年4月,借市残联机构改革之机,在压缩内设机构、精减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我们千方百计协调市编办,市残联增设了维权部,定编4人。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经研究,从办公室抽调3名从事残疾人工作多年、学历均为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年富力强的干部到维权部,随后,又专门招录公务员,录用一名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维权部。目前的维权部结构比较合理,是残联机关比较精干的部门。

2、2005年初,为改变我市维权机构相对薄弱(全市18个区县仅有一个区设有维权科)、难以承担日趋繁重的残疾人维权工作的现状,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地市级残联要设有维权工作部门”的要求,我们专门以市政府残工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残联维权机构组织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残疾人维权机构的建设。各区县要积极解决区县残联维权机构的人员编制问题,在人员编制问题暂无条件解决的情况下,也可增加一名科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内部调剂。《通知》下发后,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党组、理事会领导分六路包干负责,落实责任制。每位领导成员承包三个区县,限期落实;二是对推动难度较大的区县,由一把手亲自出面,协调区县主要领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是维权部及时分析、通报、反映、交流各区县情况,检查督导。我们一年多的积极协调和强力推进,得到了各区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截至2006年9月,全市18个区县全部由区县编办正式发文,建立了维权科。在当前机构精简、机关编制和干部领导职数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了维权科编制或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全部配备了1-2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人道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专职从事残疾人维权工作,圆满完成了中国残联关于“地市级残联建立维权机构”的任务目标。

3、在推进各区县残联设立维权科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首先,为使区县维权科尽快发挥作用,我们大力加强了对维权干部的教育培训,先后举行几次培训班,使新到岗的维权干部明确了维权工作的业务范围和自身的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为使维权工作沉到基层社区,我们继续在全市各街乡镇残联普遍设立残疾人维权岗。因为残疾人都生活在基层社区,我们的维权机构如果仅设到区县一级,不延伸到底,照样够不着残疾人。基层的残疾人遇到难事,要一级一级地向上找,自身维权过程的艰辛,常人难以体会。所以,维权机构必须建设到基层;第三,为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我们在加强基层残疾人维权岗建设的同时,积极协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院和街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也设立了残疾人维权岗,形成了全市“上下贯通、内实外强、内外联动”的维权工作网络。

三、维权空间广泛拓展,残疾人权益依法维护各级残联维权机构的建立,为进一步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奠定了组织基础,促进我市残疾人维权工作向全方位拓展。在横向上,各级残联维权机构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各类法律服务与法律法援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三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相对长期稳定的合作。市司法局与市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及各区县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建立了市、区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业律师每周到残联定期值班,免费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全市范围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与服务落到了实处。针对目前残疾人在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问题日趋增多的情况,我们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在市、区县两级残联设立了41名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今年10月,又成立了XX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与市残联维权部共同承担、办理残疾人劳动争议事项,解答残疾人信访涉及最多的有关劳动争议、下岗、转制、病退、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生育等侵害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大了对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援助力度,深受残疾人欢迎。在纵向上,为规范基层维权岗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的“维权示范岗”,市残联专门制定了“维权示范岗”工作标准,要求基层维权岗做到“十有”,即:有固定的便利残疾人求助的办公接待场所,有熟悉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有专门聘请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有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的服务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有年度维权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有完整规范的来访事项登记和处理结果的工作记录及各项活动的档案资料,有维权热线电话和咨询信箱,有“残疾人法律服务卡”,有一批相对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按照以上标准,各区县积极创造条件,全市涌现出符合要求的“维权示范岗”285个,发放各种法律服务卡、维权联系卡5.5万余张,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3.2万余人(件)次。如今,生活在社区的残疾人感慨道:我们残疾人也有了自己的“律师”,不出社区、不用花钱、打个电话就能得到法律服务,残联真是为我们撑了腰!各级残联维权机构的建立,为我们全力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例如,对于近年来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较突出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深入调研, 形成万余字的调研报告反馈给政府和有关部门,引起关注。在市人大审议《XX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时,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避免营运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取缔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载人争取到法律依据。同时,积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在城区取缔摩托车的过程中,对残疾人机动车只要残疾人驾驶员明示残疾人证,一律放行。

几年来,各级残联始终从XX的实际出发,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旗帜鲜明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由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矛盾,避免了一切不良后果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我们在创建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向农村、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延伸。在农村城市化、楼房化的进程中,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在城区旧楼区整修过程中,市残联与市旧楼整修办联合发文,对居住一楼的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家庭,统一修建坡道,挂“无障碍户”标牌,规范管理。全市各区县普遍开展了对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的卫生间无偿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蹲位改座位,增设扶手),首批改造了1350余户,深受广大残疾人赞誉。同时,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问题,特别是盲道占压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大了管理处罚力度,被曝光或反映的盲道占压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各级残联维权机构设立后,残疾人信访也由以往的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维权,对一些典型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件特别是涉及残疾人群体性侵权事件,我们都予以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依法维权。如某福利企业10名智残人被辞退后,其家属强烈要求补偿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经过反复协调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为10名智残人补办了“三金”,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南开一盲人乘公交车被辱上访残联,我们在积极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托法律援助机构支持盲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公交集团、车队及司机迫于各方压力,终于同意庭前调解,补偿该盲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3000余元。此事在XX几家大报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打出了我们各级残联依法维权的形象。汉沽区一残疾农民因经济纠纷案上访,情绪过激,多次要携药进京上访,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我们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促成此案在二审终审后重新立案再审,稳定了社会。对有进京集体访苗头的信访件,我们始终以解决问题、息诉罢访为原则,全市各级残联密切配合,下大力量杜绝残疾人集体进京访,在当前信访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XX市残疾人17年没有集体进京访的纪录。

四、加强维权机构建设需要三种精神我市各级残联维权机构的建设与加强,使我市残疾人维权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维权业务工作领域更加明晰,各项维权工作的落实力度明显增强,为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化维权的路子越走越宽。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有这样几点体会

1、要有一种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的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我们加强残联维权机构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机不可失。一定要抓得住,抢得上。

2、要有一种自加压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当前压缩机构、精减编制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找人家,人家不会找我们。必须不等不靠,顶着压力,坚持不懈地去争取,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3、要有一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设立维权机构不是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是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残联维权机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伴随维权工作的始终。我们必须不断探索,深入推进,竭尽全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维权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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