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范文三篇

时间:2022-06-25 11:15:03  阅读:

【篇一】

各市(州)、**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2020年国庆、中秋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

今年的国庆与中秋两节重叠,假期**。各地、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保障行业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双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流量大,历来是行业安全生产的困难期和事故多发期,安全压力大、任务艰巨。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大型活动较多、秋季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等特点,针对本地、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围绕保障“两节”安全稳定,结合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活动。一要加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以及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员资格审查以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和旅游包车的安全设备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加强对车辆、从业人员以及场站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实名制购票乘车制度,严格进站、出站查验,坚决杜绝“三品”进站上车。二要加强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重点湖区、库区等水域,以及旅游船、客渡船、砂石运输等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管,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严防节假日、赶集日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三要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杜绝因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严格落实监理旁站监督制度,严格各个工程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四要加强公路运行领域安全监管。做好公路、桥涵维修养护安全保障工作,要利用节前时间,对辖区公路、桥涵和各种安全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灾后破损的路段、桥涵要及时维修,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针对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车流、客流特点,密切关注路网实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省公路通畅;要进一步完善公路运营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长大隧道、长大桥梁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监控力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特别是要加大集双高速“五女峰”隧道安全运营管理,及时研判节日期间车流带来的各类影响和风险,提前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五要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把客货运场(站)、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和运输工具以及办公楼、宾馆、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部位作为消防安全的重点,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看守,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企业和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确保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消防安全。

三、突出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利用节前有限的时间,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级管控,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分别建立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分布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加大对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确保全省全行业安全风险可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要按照“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精准指导、严肃督查”的工作原则,全面、精准、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要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教育。督促一线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近距离接触,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前置防控关口、细化防控措施,认真查找漏洞风险,整改薄弱环节,最大限度阻断感染渠道,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二要坚持“人物”并防,加强境外疫情防控。严格运输装备消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准确掌握入境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经停点、目的地等信息和运输服务需求,做好口岸入境人员“点对点”运转工作。三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加强公共场区停车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增加保安人员,避免或缓解服务区拥堵,认真做好服务区、收费岗亭、宿舍楼、办公楼和厨房等区域的通风、消毒及污染物消毒处理等工作。所有收费站工作人员进入站区前,应测量体温,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四要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加强重点场所的消毒、通风,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实行实名制管理,结合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五要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要继续加强办公场所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管控境内外高风险地区的因公因私活动,抓好办公场所、培训中心、宿舍、宾馆、食堂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一要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克服麻痹思想,全面、准确掌握节日期间本辖区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二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预警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要高度关注天气变化和影响,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为节日期间道路运输、公路运行以及航运、渡运安全提供保障。三要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要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故、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杜绝瞒报、误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的出现。“双节”期间启动“零报告”制度,每日15:30至16:30期间向厅值班室报告当日行业动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请各地、各单位于9月28日前报送安全风险隐患统计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10月10日前报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红安办发电〔**〕2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节庆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周密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节日特点,加强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强化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按照国务院、省、州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严格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中秋双节暨党的十九大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篇三】

各镇(乡、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今年中秋适逢国庆,假期长,人流大,各类节庆活动多,交通运输、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高峰,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监督管理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层层部署、带队检查,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9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安全生产(扩大)会议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的要求,紧盯危险化学品、矿山、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特种设备、人员聚集点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处理”的原则,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落实销号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改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三、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双节”期间,我区将开展“十一劲爆黄金周”系列活动,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各主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乡村自建房改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坍塌、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加强旅游场所、景区安全监管,开展旅游景点游客运载工具和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活动主办单位应急处置预案必须在9月30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果断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旅游人流、假日车流等重要信息的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全区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都要进入战备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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