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探析

时间:2022-05-08 19:45:02  阅读:

    我国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对于附注的完整解释是:“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以上对会计报表附注的解释说明会计报表附注作为一种附加信息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关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以规章的形式提到会计报表附注,尽管对附注应该包括的内容没有规定,但在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颁布的我国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其后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对会计报表附注应该披露内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在1997年12月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准则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内容做出了细致、明确的规定,2001年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从《年报准则》中独立出来,单独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二、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报表附注披露不够充分甚至出现重大遗漏
 
    附注信息要发挥应有的效用,有赖于其充分性的表示,目前我国的披露情况,很难令人满意。如对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有的企业遮遮掩掩,有意回避。如一些公司只披露为外单位担保的事项,而没有披露为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担保或未决诉讼等事宜,没有披露或有事项产生的财务影响和补偿的可能性,也没有解释未披露的原因。如ST创智(000787)2006年被证监会立案稽查,2005年年报中显示,公司巨亏5.47亿元,每股收益2.18元,其亏损主要原因来自于对子公司的违规担保计提,但其附注信息却对此只字未提。
 
    (二)上市公司报表附注披露相关性不足
 
    部分上市公司虽然按规定格式披露了财务报表附注,但在报表附注中却没有披露公司主要报表项目或特殊报表项目的相关必要信息,而其他一般性信息却作了大篇幅的陈述,使阅读者不能从中快速了解所需信息。如平安保险在香港上市的时候64页的报表附注中有将近20页详细说明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这与投资者决策是否相关值得商榷。
 
    (三)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评价信息
 
    良好的经营状况、产品质量、信用等级和纳税情况是企业维持经营的前提和保证。银行、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对企业的评价应成为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重要内容。目前只反映资本盈亏的会计报表及附注却不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违背了会计制度的相关性原则,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准确完整地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
 
    三、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提高法规制裁的威慑力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这些法规和制度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基本能够保证附注信息的规范披露。
 
    (二)细化现行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内容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方面:当关联方之间存在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披露: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小披露关联方关系;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方而,公司报表附注应披露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的内容、价格、金额、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的比例、结算方式。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的,应说明其原因。公司还应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及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做出说明。在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方而,公司报表附注应披露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而价值和评估价值、结算方式及获得的收益。转让价格与账而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其原因。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和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披露方面,应体现重要性原则,对重要项目数字变动会引起会计报表相关数据的较大变动的情况,要在附注中详细地进行说明。如在披露应收账款时,上市公司应采用账龄分析法来核算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同时,应增加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公司具体名称、欠款原因以及主营业务范围。这样企业就可以据此制定小同的收账政策,保护投资者资产的安全。
 
    (三)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评估制度
 
    银行、工商、税务和质检等部门构成主管部门,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并相应实施管理。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情况等若干项。根据主管部门的权威认定,上市公司应该及时公告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这一重要信息。对于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在扩大经营和申请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使社会资源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得到优化配置。如果实施成功可以将此信用评估制度更全面地应用于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当中。
 
    (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与注册会计师道德水平
 
    公正审计制度是上市公司附注信息披露规范化的必要保证,为使其公正,这种审计制度应建立在完全独立的民间审计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应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严格推行合伙制,强化审计责任,走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执业质量。
 
    (作者单位:江苏常州广播电视大学财经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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