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五花八门的流氓门道

时间:2022-07-04 10:00:03  阅读:

偷盗、拐骗、勒索……诸多病毒群集一体。流氓们宛若社会肌体中的一个恶瘤,对古代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风俗诸领域,产生着溃疡般的恶劣影响。

盗墓贼:战国时期开始泛滥

盗墓这种勾当,是中国古代最普及的偷窃行为。春秋时,孔子去参加鲁国摄政季平子的丧礼,见其亲属正要将国君佩带的玉器放入他的棺椁中陪葬,连忙上前阻止说:“放如此贵重的宝玉陪葬,岂不是要让死者暴露尸骸于荒原?”贵为摄政王者遗骨尚未入土,孔子已经先担忧起陵墓被人发掘的可能性,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盗墓风气已十分猖獗了。

墓穴乃死人葬所,这等阴森可怖之地而引人入胜,关键在于自西周以来逐渐扬厉的厚葬习俗。富贵人家的墓葬,棺椁必重,陪葬必厚,珠玉货宝,衣被珍玩,以及死者生前使用的名贵器用等,大量地随其人士。于是许多以偷盗为生的窃贼,竞相把攫取目标由活人转向死人,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作案时风险小并容易遮盖犯罪形迹,从而减少了遭捕被究的机会。

《吕氏春秋》点明这批盗墓贼的社会渣滓身份:都是些不顾从法令、不听从父兄教诲的子弟。凡用釜吃安分饭的乡邻们都要群起驱逐他们。他们畏惧耕田砍柴的辛劳,又贪求美衣侈食的享受,小聪明便耍在干坏事上,遂结成掘冢盗墓的团伙,日夜凿道钻穴,偷窃瓜分坟内的葬物。据《汉书·地理志》载,彼时赵国、中山国等地方,盗墓几乎泛滥成灾。再看杂书上有关历代流氓犯罪的史料,差不多都有这类勾当的记录。如汉初时黑社会的巨枭郭解手下,就有一大帮专以盗掘坟墓为能事的喽哕。

古代窃贼盗墓的方式,大致依发掘对象规模的大小,分作两类。倘是颇具规模的陵墓,通常是团伙作案。他们或者是于陵墓附近盖房,然后在房内挖掘通往墓穴的地道,利在“施工”从容而不露形迹,或者是聚群力连夜刨掘,利在“速决”,倘是一般坟丘,或虽具规模但防盗措施简易者,通常是两三个人乃至单体作案,多为估准棺位,掘个洞钻进去。为遮掩形迹,洞口愈小愈好,不少盗墓贼都特为练就了在仅可容身的通道内仰进俯出的本事,有人甚至能俯卧尸上,在没法转身的极窄空间里,将死者衣裳一件件反穿在自己身上。

封建王朝历禁盗墓,如唐代刑律规定:掘冢者流配,开棺者处绞刑。但法网再密,怎抵罪犯之欲潮汹涌呢?

绑架小孩:勒索敲诈家人

东汉时,京都洛阳的流氓打劫人质、勒索财物的活动十分厉害。《后汉书·桥玄传》载,桥玄的儿子才10岁,在家门口玩耍,被3个恶棍劫走,关在某处楼上,通知桥玄拿出钱来赎人。桥玄不肯。这时,司隶校尉率领河南尹、洛阳令等赶来了,恐怕绑贼撕票,不敢强行捉拿。桥玄高喊道:“奸人无法无天,我身为大臣,岂能为保一小儿之命,让恶棍逃脱!”促令强攻,结果其儿子被绑贼杀害。事后,桥玄专门请政府下了道命令,“凡是再遇有绑票的,一律不許受害者家属用钱财去赎票,必与绑票者一并杀之,以绝奸路。”用管住受害者家属的办法来消极应付绑贼勒索,甚至不惜牺牲人质,从此处可以看出东汉政府对于城市流氓绑票活动的无奈。

唐宋以后,城市流氓的绑票对象更加向富家小儿集中,一则作案方便,二则油水肥腴,三则勒索成功后,因小儿无知,不易暴露行藏。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则“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的故事,便是根据原载于宋人岳珂所著《程史》里的史实改编:北宋神宗时,某年元宵之夜,大臣王韶的5岁小儿南陔由仆人驮在背上,去东京闹市区观看灯景。乍出府门,即被绑贼盯上,跟踪到人多拥挤处,觑准仆人抬头看灯且松手伸个懒腰的一瞬间,便把南陔驮到了自己背上,迅速遁去,而小孩因胯下依旧有人驮着,竟于不知不觉中已被人拐走。这手法,比之《水浒传》里雷横和李逵搭档掳走沧州知府的小衙内,显然“高明”多了。

美人局:用色相骗取钱财

《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篇故事叫作“赵县君乔送黄柑,吴宣教干偿白镪”。据专家考证,系根据发生在南宋时代的真人真事改编而成。其故事原型为,有个姓李的客商,在杭州发了横财,到京都临安走门子花钱买官衔,下榻在一家旅店里。旅店对门有个宅院,门首垂着帘子,常有位少妇站在帘后看街上热闹。隔帘花影,娇声莺啭,引得这个寂寞的暴发户想入非非。

有一天,李某正站在旅店门口偷窥对门,有个卖黄柑的小贩经过。他既想吃黄柑,又舍不得掏钱买,便建议和小贩以“关扑”(一种博戏)方式做交易,且借此在意中人眼里显露两手。没想到心猿意马,扑了十千钱都没扑出一个“浑成”(表示获胜)来,黄柑一个没到口,反输了一万,连喊可恨可恼。

过会儿,对门宅院里出来个小僮,端一盘黄柑送给李某,说是“自家主母见官人扑柑子不成,反折了本钱,有些不忍,派小人送几个家藏的柑子给官人尝尝”。李某得知“主母”就是门帘后的美人儿,心波大动,忙拉小僮攀谈起来。原来这家主人是官员,外出公干,留下年轻的主妇看家。李某自忖有香可偷,便收拾些礼物,拜托小僮回谢他主母,这就把线牵上了。此后,那少妇常使小僮送些菜肴点心之类给李某,李亦必用布匹首饰等贵重物品回报。

几番周折,李某经小僮过手,把他家仆从丫环全部买通后,终于得了个趁夜进门与心上人幽会的机会。岂知三杯酒下肚,正待行那苟且之事,长年在外公干的主人“突然”回家来了,恰得“捉奸捉双”,拍桌打凳,要把姓李的捆去官府,治他个诱奸官眷的罪名。李某害怕吃官司,更怕这一来永远耽搁了自己仕进的门路,忙跪下向主人求饶,情愿输财“私了”。主人即派仆役们一起随他回旅店,将其财物掠劫一空。次日,窃幸已花钱消灾的李某偷窥对门,竟是人去楼空。再悄悄打听,才知道这户人家不知是从哪儿搬来赁屋暂住的,又不知为何连夜搬走了。

这就是宋代作家周密编辑的《南宋市肆纪》里所谓“以娼优为姬妾,诱引少年为事”的“美人局”。一伙棍骗型流氓用假扮“主母”为诱饵,把贪恋美色的阔少引到了“局”中。可笑的是这个心怀鬼胎的李某,人财两空尚不敢声张。

选自《老年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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