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全局意识,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时间:2022-06-28 15:30:02  阅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共同体”的框构下,对“中华民族”认识上是一次新的自觉。而在共同要素中,共同的语言文字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它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各民族交流交往的工具,也是治国安邦的重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特征和标志。

一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标志。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自信力的表现,反映着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文化自信的状况和程度。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展到今天,本身就是中华各民族交融发展的产物,是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选择。积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高度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培养文化自觉的基础。

语言文字在中华民族连贯发展至今的文明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在悠久的文化发展中孕育的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以及汉学、成语、书法、篆刻等,是中华优秀传统语言文化的代表;以弘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毛泽东诗词及其他近现代经典诗文,是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的代表;语言文字事业从“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等语言文字三大任务,到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再到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历经70多年的伟大实践,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充分证明这是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

面对“两个百年、两个空间和两个大局”的发展形势,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体现文化自信的基础,是加强文化认同的有力源泉,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二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传承文化自信的纽带和钥匙。在中华民族的文明进程中,语言文字更是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汉字必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通过《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和《中国诗词大会》等电视节目,通过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节日晚会等活动,让全社会更加重视语言文字的魅力。还通过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项目建设,分批遴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籍佳作。

语言文字的广泛传播,从国内到国际,从人际交流到人机交流,其应用穿越时间和空间、遍布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语言文字的传播也是文化传播最直接、最便利、最有效的途径。曾经,面对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汉字的输入输出面临瓶颈而使有些人一度丧失自信。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及汉字输入等中文信息处理技术,不仅使汉字走上了数字化道路,也标志着世界上其他非表音语言也可以写入电脑,并且具有拼音文字不可比拟的优势。据联合国有关部门统计,在联合国常用6种文字的文件和书籍中,汉字版是最薄的版本。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多、外来文化的输入,许多场合中英文混杂,外语词、字母词乱用,有些地方语文教育与学生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弱化,经贸、科技等名词术语被国际采用的微乎其微等,实际上是对民族语言的轻视和文化自信的缺失。而今,运动员姚明的名字从“mingyao”变成“yaoming”;还有“kongfu(功夫)”“pinyin(拼音)”等已被收录于英语词典;产品、药品说明书上须配备中文说明;apec(亚太经合组织)、pm2.5(细颗粒物)、icu(重症监护室)等字母词有了经审定的规范中文译名,国际中文教育的影响日趋广泛,上述的例举还有很多,彰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规范社会语言应用、构建健康和谐语言文字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认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的语言文字,是这个社会文化的表现方式,也是这个社会文化的一个方面,它既传承着文化与文明,也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和标志,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核心任务,要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目标,立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国计民生、坚定文化自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不移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文化认同、情感沟通、信息交流的心灵钥匙。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提高了各族群众个人交流交往能力,也拓宽了各族群众获得现代知识和信息渠道,更提高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程度。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需求,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学习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对于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作为一名民族干部,不但要掌握本民族的语言,更应该熟练地了解和掌握国语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为民族之间的交流搭建一个良好,健康的平台。

二、正确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首先要全面地、准确地认识和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全”才能防止以偏概全,“准”方能杜绝牵强附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也强调“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水平”。由此可见,在民族地区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鼓励在民族地区生活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在《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发布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变”的政策措施,即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后,全区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其他学科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朝鲜语文课时不变,现有双语教育体系不变。这“五个不变”清晰表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仅不会危及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反而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培养双语兼通人才,更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语言文化和民族教育的发展规律。文化在竞争中发展,在交融中进步,这是语言文化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各民族文化都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与时俱进,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化。在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少数民族文化如何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进步,是全国各族人民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持有开放的态度,兼收并蓄,无疑是谋求发展的最佳途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产物,是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因此,要积极接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民族教育发展规律。民族教育事关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教育事业,一直以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根据本国的基本国情、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教育发展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这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并不是弱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而是在最大限度地发展民族教育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众所周知,学习掌握语言文字的黄金时期是儿童、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也是培养人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问题分析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关键时期。因此,抓住这一时期,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实现和优化教育的育人功能,消除少数民族学生在融入社会过程中产生的语言隔阂、文化疏离以及文化适应压力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全符合学生心理规律和民族教育发展规律。

三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人民都享有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同时,宪法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则,指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对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这些规定都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在切实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保障了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发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落实的法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结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自古以来,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中就存在着万众一心的特质和禀赋。历史和现实表明,任何时候都需要各族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贯彻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落实国家教育政策的必然要求。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随后,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普通话在城市基本普及,在农村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社会基本普及,全国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依据规划,新疆、西藏已分别于2017、2018年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6省区也于今年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

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发布,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三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工作开始逐步实施和稳步推进。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是,方案发布伊始,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质疑和担忧,有人担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加强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与此同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则借此大肆炒作、借机生事,荒谬地提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会危及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进而煽风点火、造谣生事,以致裹挟了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对于群众正常的疑虑和担忧,需要我们廓清迷雾、解疑释惑,从理论和政策层面讲清说透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化并不矛盾;对于那些造谣惑众、混淆视听的错误言论,则需要我们严正立场、举旗亮剑,坚决澄清谬误,坚决明辨是非,决不能任其肆意蔓延、蛊惑人心。

中华民族的语言资源丰富多彩,承载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丰富知识,体现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谱系和文化多样,这些都是各族人民共有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需要精心呵护的文化宝藏。今天,通过和大家的分享,希望我们都能够认识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使用本民族语言,二者之间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折损的关系,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不会消弱少数民族文化,反而能更好地传承、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更好地帮助少数民族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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