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关于庙垭乡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2 16:55:02  阅读: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9〕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摸准全乡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庙垭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采尽采、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常态维护”要求,全面清理核査我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确保全市乡籍人口、实有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信息实、服务好”。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我乡未采集登记居住从业信息的我乡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99%”,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知道地址、知道电话)达99%、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99%。同步核查重、错、假户籍信息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99%。

(二)模清实有人口情况。清理采集全乡漏登、漏采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清理维护重点人员、重点单位信息。实有人口有效采集登记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各村(社区)召开专题会议部暑,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全面启动清理核査登记工作。

(二)集中采集阶段(4月25日-8月15日)。各村(社区)对辖区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分析研究,逐一核查去向,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及时采集录入四川省公安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对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按规定注销其户籍;对在本地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实现全覆盖采录。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31日)。按照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互通共享等长效机制,构筑“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

三、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并配合河口派出所展开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各村(社区)至少落实1名信息采集员切实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社会和谱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信息及分布情况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傲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村(社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我乡户籍和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同时,万源市政府将“实有人口管理登记率”纳入对各乡(镇)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全面动员到位,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村社会议、院坝会、微信、qq、公示栏、led显示屏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用工单位、留宿场所、房屋出租人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如实申报信息,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要善于抓住典型,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对拒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个人,要公开曝光,依法处理。报市

庙垭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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