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善用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

时间:2022-05-22 19:50:02  阅读:

国土局:善用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意义重大。下面笔者就法治思维提出的背景、法治思维的内涵及意义、法治思维运用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法治思维应如何培养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法治思维提出的背景

  一是我党一以贯之治国方针政策的延续。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正是一直以来我国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延续,同时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我国社会发展现状的要求。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同时,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执政者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

  三是法治实践有序推进的结果。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该文件发布之后,各地又以党委和人大的决议形式将这一要求,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扩大适用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和党的干部,这为“法治思维”作为治国方略得提出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二、法治思维的内涵和意义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方式,法治相较于人治,重视法和制度的作用甚于重视用人的作用,重视规则的作用甚于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重视普遍性、原则性甚于重视个别性和特殊性,重视稳定性、可预期性甚于重视变动性和灵活性,重视程序正义甚于重视实体正义。

“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权限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手段合法性,以及程序合法性。

“法治思维”作为思维方式的一种,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它是由法治价值所主导的。法治价值的具体形态包括法律至上、保障人权、限制权力、法制统一、追求正义、崇尚民主等等。这些法治价值都是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实践中形成的、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最佳的行为范式,是和谐社会秩序赖以建立的思想基础。

  (二)法治思维运用的意义      

  长期以来,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人治思维和行政思维,缺乏法治思维,其结果导致法治权威和尊严荡然无存,违背了法治精神,损害了人民权益,也破坏了法治秩序。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助于消除人治顽疾,提升现代管理理念和能力,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能够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营造法治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法治思维运用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随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的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法治思维意识和能力由上而下呈递减的趋势,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和能力成为决策中的短板。

  一是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官贵民轻的思想和特权观念。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法治思维能力不足。通过采取“六五”普法、法律培训等一系列举措,领导干部目前已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相对于经济、金融等领域来说,法律知识的贮藏明显不足,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复杂的社会矛盾还不能得心应手。

  三是忽视决策程序。领导干部决策,不仅要追求决策结果合法,而且要做到决策程序到位。没有程序的正当,就不会有实体的公正。规范领导干部重大决策行为,就是要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要求,尽可能地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

   四、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

  领导干部只有具备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新形势下,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势必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法治思维如何培养,笔者认为应抓好几个方面:

一是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而法治思维又是自觉、主动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的前提。首先,要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其认识到什么是法治思维,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怎样运用法治思维,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其次,要通过实践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使他们树立平等、自由观念,养成公平、公正意识,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血液脑海,内化为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素养,外化为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推广正反典型经验,不断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缺少法治传统,习惯于实行人治的国度,要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必须注重树立典型,推广这些典型治国理政的经验,以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的法治。除了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外,反面典型的警示、警戒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对于那些坚持人治思维,在决策、执法和其他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损失的,要依法问责、追责。只有这样,在组织、人事管理领域坚持给人治亮“红灯”,给法治开“绿灯”,才能促使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不断自觉培养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的能力

三是改善法治环境,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外部制度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环境与法治思维的运用是辩证和互动的关系。法治思维增强了,会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环境改善了,又会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同时要善于利用媒体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到位了,领导才能逐步养成法治思维,才能学会按照法治方式办事。

四是要考核依法履职水平,通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训练和业绩考核等方式,形成法治行政的制度保障。依法履职水平,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考量一个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要因素。要像考核其他重要经济指标一样,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通过鼓励、奖励、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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