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总结

时间:2022-05-22 19:35:02  阅读:

县国土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总结

 XX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2011---2013年,是我县、我局“六五”普法法治单位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迪庆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和国土法治建设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全面提升了土地执法质量和水平,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我局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认真抓好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营造依法管地、管矿、依法用地、用矿的法制氛围,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我局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XX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国土资源局2013年普法宣传计划》,建立实施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单等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法律资询、法律知识竟赛等活动。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
   一是我局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达到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执法及监督机制;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三是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1)服务大局,坚持为XX县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服务。紧紧围绕县“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县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以人为本,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普法教育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3)求实创新,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4)注重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注重培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克服片面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把握重点,务求实效
   在普法中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1)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2)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为国土资源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县、乡各族群众。(4)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行政执法人员中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5)坚持法治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国土资源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6)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侧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大力开展了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三)在城乡各族居民中,宣传以建设促保护,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按照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原则下促进我县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宣传,激发土地权利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
   (四)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在矿山企业。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推进资源整合,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五)继续实施以“法制六进”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工程”。结合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到机关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城乡居民等不同群体。
   (六)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做好“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八·一”建军节、9-10月爱国主义教育、“十月革命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法制集中宣传、典型案件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
 
                                                XX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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