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反映: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问题(3篇)

时间:2023-08-09 17:15:05  阅读:

篇一: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反映: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问题

  

  我国乡镇政府改革利弊分析及相应对策

  第一篇:我国乡镇政府改革利弊分析及相应对策

  我国乡镇政府改革中的误区及对策建议

  向方蒙(200800030042)

  摘要:乡镇,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属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和独立的政府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乡政村治”的局面。近年来我国也先后推行了几轮较大规模的乡镇改革,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目前我国乡镇的体制现状和职能行使情况仍存在着严重不足,乡镇的职能作用与社会预期也存在着较大差距。所以说,我国的乡镇体制改革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与改革过程中的考虑不周和政策倾斜有着密切联系,下文将试着指出改革中的弊端并结合现实提供一定的改良建议。

  关键词:乡镇改革

  问题

  建议

  一、我国乡镇一级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认为我国乡镇政府存在的种种问题归结起来最严重的就是“财权”与“事权”的矛盾。我国迄今仍缺少界定各级地方政府“事权”的法律法规,造成了乡镇一级政府对所有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事情,哪怕人力、财力不够也要勉为其难,另一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是靠农民自己解决,乡镇自身又缺乏必要的财力基础,所以根本无法履行其应有的职能。这就造成了乡镇政府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局面。“财权”与“事权”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财政困难,经费缺乏保障。

  现在乡镇一级财政困难,债务沉重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现在,作为中国基层政权的乡镇,全国乡镇政府总的背负着2000亿元庞大的债务。绝大多数的乡镇都有数量不等的债务。就拿我县来说,全县每个乡镇都有沉重债务,少则500多万元,多则4000多万元。这些债务还不包括乡镇企业的债务。

  导致乡镇负债累累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过去脱离实际搞的“形象工程”的欠款、强制推行“普六”“普九”导致的教育欠账、盲目加

  快乡镇企业发展留下的企业贷款和工人集资款等等。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之后,乡镇政府的资金来源又大幅减少,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测算的数据显示,在税费改革之前,全国乡镇一级每年大约需要

  3700亿元才能维持生存。就算按这个数字的70%计算,每年至少也需要支出2590亿元,而乡镇的资金来源只有750亿元,收支相抵后仍相差1840亿元。但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累计仅为

  1643亿元,这远远不能弥补乡村两级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

  ”后留下的巨大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还需勉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财政状况往往是每况愈下,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2)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权限不清

  “条”主要是指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各种分支机构所拥有的行政管辖权,“块”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本身对乡镇行政区域应该拥有的行政管理权。条块关系是指乡与县政府的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在管理权上的权力和分配。按照宪法规定,乡镇在我国政权构架中属于相对独立的一级政府,但实际情况是在县乡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向上集中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县政府对乡镇的人事和财政享有较大的控制权。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达10多个,这些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在行政上虽明确是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这些

  机构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的权力和业务管理权大多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过问。在人事上,虽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乡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主要是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乡镇长的人选。在财政上,乡镇政府并没有真正形成一级财政,其主体财政基本上是由县政府在控制。乡镇政府掌握的的实权很小,责任却依然重大。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乡镇来完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上级分配的各种形式的指标和责任,乡镇干部只有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各种任务和做出的各种决定。

  二、我国乡镇体制改革及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改善乡镇的财政状况,提高农民收入,加强乡镇一级的行政

  效率,我国也一直在进行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目前乡镇改革的趋势主要是“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同时进行税制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目的是减少乡镇开支,减轻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让利给农民。但是,在改革进行的过程中,一些新的问题也浮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注重了人员机构的精简而忽视职能的转变

  在大规模撤并乡镇、合并村组的运动中,我国的乡镇数量从改革开放时的9万多个缩水到现在的3万多个,从

  1993年到

  2003年的10年间,全国村民委员会数量由10113万个减少到6518万个,村干部人数也由

  45519万人减少到

  25912万人

  ”。村落和乡镇都朝着“超大型”方向发展,干部队伍也精干。乡镇改革缩减了基层行政单位和公职人员,政府的运作方式和职能转变却未能及时跟上,过大乡镇的行政区划,极易导致基层政府的灵活性和机动性降低,政令不通,行政效率低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又不得不扩大行政人员人数,行政人员的队伍往往又走上精简之后又膨胀的老路子。

  2)重视减轻农民负担而忽视农村公共产品服务

  近些年来,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惠及农民、推动农业发展。但是在农民负担得到一定程度减轻的同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却处于失衡状态,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失衡问题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制的不健全,如医疗卫生条件差、教育落后、农民缺乏社会保障、水电设施落后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滞后及匮乏给农业和农村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制约了农村消费需求的提高,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强调民主选举而忽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农村的村委会主任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乡长是由当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者都采取了民主选举的方式。但实际的选举过程中,基本都是政府推动的因素多,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的因素少。民主选举很大程度上都只是徒有“民主”的形式,选举完成后,农民怎样监督乡镇干部和参与乡镇事务的管理的问题,更是

  没有解决的途径。农民群众除了能参与形式上的民主选举外,根本就没有基本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基层民主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三、对我国乡镇体制改革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政府支付转移制度

  当前乡镇政府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村取消农业税最大后遗症,其税源的薄弱致使乡镇政府财政紧张。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少了乡镇政府收入之间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协调,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固然是根本途径,但上级政府对乡镇政府转移支

  付制度也要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农村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意义最大。乡镇政府需要提供很多公共产品,如教育基础投入,这些公共产品往往是投入远大于收益,没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乡镇财政很容易被这些投入拖垮。此时就需要上级或邻近地区的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以平衡这类公共产品成本的分担。除了减少乡镇财政压力,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但我国一些地区县级的财政也很不宽裕,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这就需要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建立从中央政府到乡镇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2)规范乡镇行政管理职权,下放权力。

  乡镇工作面对千家万户,面临千变万化的市场,职责之大、责任之重不言而喻。现阶段乡镇机构改革应首先规范乡镇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同时,为便于乡镇机关开展工作,解决好乡镇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不清的问题,县机关职能部门应当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乡镇,把这些部门分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的事权、财权下放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便于乡镇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县机关部门和乡镇都应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互相支持,共同为振兴地方经济作贡献。

  3)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搞好乡镇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民能够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有效地控制和监督政府,使每一级政府都要对自己的人民负责。但是,我国政府体制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及干部的控制和监督却非常有限。对此,乡镇政府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帮助各村搞好农村制度建设,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要以民主、公开和法制为核心,以村级制度建设为重点,突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四民主”、“两公开”。对当前我国的乡镇政府而言,建立起人民对乡镇政府制度化的控制和监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财政开支和浪费,可以提高乡镇政府的主体地位,增强它们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第二篇:我国土地出让方式的利弊及对策分析

  我国土地出让方式的利弊及对策分析

  摘要:我国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也不容忽视。笔者以价高者得、开发商联手哄抬地价从中牟利、政府调控失灵等方面为切入点,对各种出让方式的操作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建立信息交流系统及土地预警机制的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土地制度

  土地出让方式

  哄抬地价

  导入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之相应的上层建筑也随之深化完善。当我国逐渐形成了以第一产业稳定发展,第二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格局时,对社会资源,尤其是支撑性的土地资源需求量更是与日俱增。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10年云南省需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0000公顷左右。从2010年1—2月我省土地供应情况看,全省供地1573宗、1044.62公顷,同比增加82.3%,土地增量需求主要来源于交通、水利、能

  [1]源、公益等基础设施用地。

  毫无疑问,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出让方式在对合理调配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缓和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交易透明度,树立政府清廉形象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出让制度本身的弊端也日益凸显。不断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规范土地出让市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物能够物尽其用则显得弥足可贵。

  1、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的必要性

  土地出让方式的完善,从唯物论的角度来说,不仅仅是其自身的力臻转变,更是为了适应客观世界的发展要求所做的应变之策。变则通,不变则亡。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物。不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是时刻变化发展着的客观事实提出的必然要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土地出让市场运行的井然有序,必须以强有力的制度政策为后盾,将市场因素与法律因素有机结合,使得土地出让市场的正常运行有法可依,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运作对土地出让方式的制度完善提出的客观要求。土地乃一国生存发展之根本,以我国特定的政治环境来说,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要发展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2]多元化经济发展模式,土地则是发展多项经济体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在生产流转过程中土地出让方式则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不仅要使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在有一定储备发展空间的同时有足够的土地出让到使用者手上,还要使土地出让二级市场繁荣起来,确保各行各业稳定发展。因此,不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是市场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2、现行土地出让方式的利弊分析

  2.1现行土地出让模式显现的优点

  一是土地资产观念深入人心,加强了全社会对于土地这一不可再生资源的高度关注。在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原则下,采取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面向公众出让,激活了土地交易市场。将土地出让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使得全社会对于土地资产及土地资产市场配置发生了认知上的本质转变。

  二是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合理安排土地布局。基于资本

  主义国家发展城市的经验,结合本国发展现状及期望,合理划分城市土地职能区域,使城市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

  [3]三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将预售的土地面积、位置、规划、用途等内容提前通过各媒介传播出去,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对竞标者进行客观评定,然后根据各出让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确定符合要求的开发商。避免了暗箱操作,有利于社会公平,同时也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廉政形象。

  四是通过土地出让制度,有利于扩大财政收入,积聚城市建设资金。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重新规划,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广泛积聚社会闲散资金,对于后续的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实践表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制度的顺利推行,符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定律,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土地资产与土地资产优化配[4]置的必然要求。通过市场的经济杠杆调节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加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将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进一步精密结合,更好地调控国民经济的发展趋势。

  3、当前土地出让模式存在的问题

  3.1、招标出让存在的弊端

  (1)、不完全竞争

  招标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向不特定的少数人发出邀约邀请,招引他人投标,然后根据一定的要求从投标者中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利用招标方式出让土地,将会利用综合性指标评定每一位竞标者的资质。但是由于存在各地综合指标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境地,因此评定投标书取决于评判小组的审定。易形成内部评定人员与竞标者串通夺标的现象,评定程序透明度不高,缺乏社会公正。

  (2)、出现联手压价的情况

  招标出让土地的方式容易出现的“囚徒困境”,也容易使得开发商之间形成“串谋”。在竞标过程中开发商之间采取共同开发、货币

  补偿等“合作”方式私下操纵土地的招标价格[5]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也不能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同时不利于社会资金的回笼与城市的再建设。

  (3)、政府干预过多

  由于招标过程以及投标书的综合评定都由政府工作人员完成,公众参与度低,舆论监督力度小。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是经济发展的微观调节与政府的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出于眼前利益,小团体利益,容易使得政府部门跨界滥用职权,造成土地交易市场秩序混乱,从而削弱了市场调节的作用,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3.2、拍卖出让存在的弊端

  (1)、盲目竞拍,后续开发能力低

  拍卖也叫“拍让”,是指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某一土地的使用权公开叫价竞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由于拍卖面向了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在体现公开的原则下,也容易造成哄抬地价的局面。在拍卖会现场火热的气氛带动下,有可能使得开发商盲目追加竞标价,使得后续土地开发资金跟不上建筑进度。从而造成土地空置,浪费土地资源。(2)、盲目追求高价,忽略开发资质

  由于拍卖是用价高者得的竞标方式,从而造成片面的追求竞价的高低,忽视了竞标者的综合实力的局面。同时也不乏中标者投机倒把,将拍卖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其余的开发商,联手哄抬地价,对日后的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埋下隐患。(3)、政府调控能力失效

  土地拍卖出让原则上是价高者得,从而引发过分追求土地的市场价值,政府无法控制市场成交价的现象。使得成交价格过高,背离了土地的“真实价格”。更谈不上充分发挥政府对资源的调控职能。

  3.3、挂牌出让存在的弊端

  (1)、挂牌耗时长,土地闲置率高

  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

  [6]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由于挂牌公告的传播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包含土地的利用建设在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长期将土地闲置着,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了土地利用的社会效应。

  (2)、挂牌设定条件多,限定潜在竞买者

  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挂牌竞买保证金的设定,使得某些政府机关事先设置了较高的竞买保证金,使得一部分竞买者望而却步,从而丢失了一部分竞买客源。同时这也是变相地迎合另一批竞买者,为其竞买扫清障碍,这样就有失挂牌的公正性。(3)、倒序操作法,缺乏社会公开性

  正常的土地挂牌出让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

  [7]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然而目前我国的土地挂牌多采用倒序操作法,即先定购买人后挂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使得无人入

  围竞争,限制了竞投的参与者。

  4、完善土地出让模式的建议4.1、建立土地信息交流系统

  建立从事土地交易行业的信息交流系统,并且在工商、土地、银行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流通,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各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同时,各出让土地的单位还可以在该系统里发布土地出让信息。迅速传播消息、提高信息来源的可靠化以及客源的广泛化,以促进土地出让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此外,对于在业界做出一定名气的企业或是符合出让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提高系统的权威性。4.2、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土地价格管理是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土地价格是反映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

  [8]土地市场建立的基础信息,是调节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利杠杆。土地价格决定着土地出让市场的繁荣程度。加之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因此预警机制的建立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土地预警机制的建立对于预防土

  地市场的泡沫经济,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又有很大的预警防范作用。

  4.3、优化政府职能

  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优化政府职能,就要转变地方政府执政的观念,消除政府的短期化[9]行为。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尽快由主导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积极引导政府以市场为风向标,不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政水平。同时还应将以往单纯的以当地GDP的增长幅度为官员政绩考核的唯一依据,这样就可大幅度的削减政府待价而沽的势头,将不合理的地王地价扼杀在摇篮里头。维护土地出让市场的正常运转。4.4、推进土地出让市场的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土地市场开放时间较短,相关的规章制度也还未规范到位,甚至有些地方还存

  [10]在着法律空白。因此推进土地出让市场的立法工作的进程则显得刻不容缓。土地出让市场立法工作的开展,应广泛吸取国外土地出让立法的经验,同时还要立足国内实际情况,根据土地出让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及其本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立法工作。土地出让法

  律的颁布还要有一定的试行期,看其是否适合土地出让市场。然后再根据市场的反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4.5、因地制宜采取土地出让方式

  由于我国存在的地域文化差异以及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因此在出让土地时应该充分考虑采取何种土地出让方式。对于高档商业用地的出让,可以任意选择招拍挂的方式,着重考虑价格因素,将高档商业用地准确定位好,这样既符合城市的规划也对提升城市品位有[11]帮助。而对于有宗教信仰的地区,在出让土地时,要充分考虑该地区人民的民族感情,做到因地制宜的出让土地,这对于增进民族间感情,促进民族融合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4、结论

  综合全文,笔者就当前形势指出了不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的必要性,针对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了综合分析,就其存在的弊病提

  出了解决之道。希望有关部门就其弊病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得土地出让市场向着法制化、民主化、公平化、竞争化迈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土地市场的不断完善对于积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跃进.土地招标拍卖引发的思考[J].地政矿政,2003(6):26~29.[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J].国土资源通讯,2007(19):10~12.第三篇:浅析我国信访制度的利弊及其改革

  浅析我国信访制度的利弊及其改革

  行政法学院2005级刘秋艺

  [摘

  要]暑期,我随学院三下乡小分队到四川省华蓥市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在此期间,较为深入地了解了当地有关信访的情况,也引发了我关于信访的思考。

  [关键词]信访信访工作机制重塑

  信访,本在咫尺,只因我们身处象牙塔,竟遥似千里。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信访的有关情况前,加上“听说”“据说”,这些是远不如“亲耳所闻”“亲眼所见”来得深刻的。暑期,我随学院三下乡小分队到四川省华蓥市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在此期间,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问卷调查的方式较为深入地了解了当地有关信访的情况,也引发了我关于信访的思考,进而去分析它夹在人治和法治之间的来龙去脉,并深入探索其何去何从。

  一、信访的前世今生

  信访并非我国所独有。例如法国的行政介入制度、新加坡的中央申诉局制度、瑞典的行政专员制度等等,美国、日本也有类似的制度和现象。

  近代以来,信访制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信访制度正式的起点是1949年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制度》,一直到1951年都处于萌芽时期。从1951年至今是信访制度的演进时

  期,一般将其细化为三个阶段:1951年——1979年,信访制度受政治运动的影响较大,其发展速度较快,但方向却是令人置疑的,是大众动员型阶段;1979年——1982年,信访从少数现象发展为多发事件,也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处理相关情况,是拨乱反正型阶段;1982年至今,信访的功能发生了巨大转变,成为一种新的救济途径,配套的制度也应运而生,并作了修订。

  信访常用的含义有三种:字典释义、条例适用和人大规定,虽然区别明显,但落脚点都是通过提出意见、反映情况以求解决问题。目前,信访主要划分为参1与类、求决类和诉讼类,其中求全类所占的比例最大,原因是城市拆迁、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中均存在大量的利益纷争和冲突。

  二、信访何以立足

  巨大的信访数据、频繁的上访事件、高发的重复信访,无不在迫使我们去寻求信访存在的条件和原因。华蓥市地处四川边缘地带,信访却层出不穷,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信访的普遍性。我认为信访今日之存在是有特定的社会环境的,可以将其具体阐释为以下几点:

  1.我国法治体系不完善,其面对经济发展的洪潮产生的新问题无法及时做出反应,新的问题需要信访去解决;2.我国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决定了部分人的利益难于得到重视;3.它主要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也是我们面对经济社会结构转型期法治建设的缓冲器;4.信访有助于领导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人民的动态,掌握人民关心的问题,关心人民的利益;

  针对第一点,我们可以从立法的程序上来理解。我们知道,建设法治体系要求我们,在立法时要做到有“立法有依,执法有据”。在我国,法院只是司法机关,立法权由我们的人大执行,法院还停留在传统法院的概念上,对于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法院对它无法做出及时的反应。没有相应法律、规定或条例法院也就没有相应的权利和依据去解决问题。立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相应的法律出台之前受到侵害的人们应有相应机构为他们的权益进行维护。同时它还兼顾了更多人的权益,促进了社会对政府的信赖,促使人们对社会发展

  中遇到的问题的反思,提高人民对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视和参与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

  上面所讲的是信访产生和增多的积极原因,然而消极原因也不容我们忽视。信访使一些人取得了非制度甚至是非法的利益,起码信访使一部分人(不是全部)通过信访取得了在制度内无法获取的利益,突出表现为上访,这反映了信访的产生具有非制度性因素。

  三、信访的命运

  信访由来已久,功过俱在,其命运自然是我们所讨论的核心和终结点,立足

  于实际情况,保持现状是不可取的,信访制度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所谓穷则思变,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实践中出现了两种对立的改革思路:弱化(取消)信访与强化信访。

  主张弱化甚至取消信访的代表人物是社科院的于建嵘研究员,他认为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客观上成为了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渠道,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改革,将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他还进一步指出,老百姓可以提意见和建议,把信访视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但一定要把公民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制度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主张强化信访的是国家信访局的官员和大部分学者。2001年就有人提出建立“大信访”的建议。最近中国科学院国情中心研究员康晓光提议赋予信访部门更多如调查、督办甚至弹劾、提议罢免等权力,它建议将行政问责制与信访结合起来。国家信访局张彭发主任也认为应该强化信访,加强现行信访部门的权力。有些人已经建议出台《信访法》,甚至效仿法院两审终审制,确定两访终访制,用以保证有限度的上访,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中,后者显然占了上风,它不仅有学者的论证,更重要的是,它有官方的支持,要知道在中国的国情下,决

  定立法的首先是官员。信访的命运究竟如何呢?这是一个涉及中国社会是否能走向法治的重大问题,不能不认真对待,要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就必须对信访制度作一个全面的剖析。

  弱化(取消)信访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但信访公民来京后,不停地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可问题并不能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最终导致他们对中央政治权威产生怀疑。二是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制度设计上,信访作为一种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但在实践中,民众更多地相信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手段并把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这样不仅使各种诉求交错在一起,出现了前面提及的信访

  数据巨大、上访事件频繁、重复信访高发的现象,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特别是对那些进京上访农民来说,他们经常是作为当地农民的代表而出现在中央的信访机构的,他们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必然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使信访机构承受了很大的社会责任。由于信访部门并不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权力,可信访者却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这样就势必把信访部门当成为了信访群众的直接对立面。三是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不断诱发较严重的冲突事件。现行信访制度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立案和答复均具有十分大的随意性,往往使得纠纷的解决机制走向非理性化。

  强化信访的理由同样可以归结为三条:一是信访必须解决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必须有权。二是中国的国情,司法不独立,需要这样的一个反馈系统。我国是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在司法难以真正独立的情况下,需要一套反馈系统来了解社会存在的问题,了解民众的需要,信访正是一个没有门坎的系统。三是中国的救济方式太少。中国目前的权利救济方式不是太多,而是严重不足,不能仅依赖司法救济这一条路,而信访可以成为权利救济方式缺乏的有力补充。

  改革不是一个具有天然正当性的东西,在缺乏理论和知识准备的情况下,许多改革所起到的常常是负面的作用。改革本身需要有自身的体系,我们要对总体目标有清楚的把握,要让每一个具体的改革措施与这个总目标相一致,要让具体的改革之间形成相互补充的关系,在改革过程中还须提防今天的改革成为明天的改革对象这样一种恶性循环。

  信访制度无可避免的带有人治色彩,但是信访权也是我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因此人大、法院和政府都有专门机构办理信访工作。总而言之,信访制度本身也好,对其改革的探索也罢,都不能脱离我们的总体目标——建立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因此,从目前信访机构的设置和功能出发,结合实际情况,我提出如下的重塑信访工作机制的设想:

  1.改变目前大部分地方党政信访机构多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设置,将党政信访机构分离开来,还要将党内信访工作职责和政府信访工作职责以及政府信访工作职责和政府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严格区分,以促进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协调.2.信访制度的改革应纳入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之中。确立司法权威是社会稳定的法治内容,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判决,树立司法最终裁判权威的氛围,改变现有的申诉类信访案件行政化信访处理的模式,将其纳入到正常的审判监督程序之中并加以必要的限制。同时,让权力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社会成员)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执政党要转变对司法机关的领导方式,不直接干预个案。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正是由于承载了太多的其本不应该承载的东西,已经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反思与批判现行信访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及缺陷,畅通公众参与和投诉的渠道并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使信访逐步纳入国家的正常法治轨道之中显得尤为重要。

  3.在现有的基础上,探索已有萌芽的社会组织参与信访代理的制

  度。明确信访代理的机构为非政府组织或自治组织,鼓励和扶持各类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逐渐介入到信访代理领域,让这些NGO(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承担起原本就不需要政府过多介入的社会领域中的社会责任,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期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公民社会基础。

  对于信访程序的必须指出的是设计自己还没有较为系统的建议,仅参考法律框架内的各类诉讼程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识之士共同致力于完善信访程序,重塑信访机制。同时,各级党政机关也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始终高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大旗。

  结语

  改革之于信访,亦或是雪中送炭,亦或是雪上加霜,我也不得而知,之所以发如此牢骚,只是一厢情愿地抱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初衷而已。再者,法律理论实质上是法律实践中的法律话语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更深的层面上实质上表达了人们对法律现实的姿态立场,我们本就应该反思自己的理论立场,并在具体的历史实践的语境中剥离追问理论立场的预设和形成条件,这大概也是对“为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另外一番解读了。

  第四篇:经济全球化利弊分析及对策

  经济全球化利弊分析及对策

  【摘要】: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它是现代科技革命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结果,是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必然。它有利有弊,人们习惯将其比为“双刃剑”。它给世界各国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只有认清形式,分清利弊,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真正受益于经济全球化。

  【关键字】: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双刃剑;机遇;挑战;对策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和不可抗拒的客观现实。经济全球化是福是祸,是利是弊?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分析。

  对于“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学术界的观点不尽一致。国际基本认可的“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不断走向世界范围的优化配置,经济利益相互交错和各国的经济运行机制日益走向一致的一种趋势。其总体特征是各国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程度不断加深。

  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究竟应该怎样对待经济全球化?

  (一)世界经济的一把双刃剑

  对整个世界经济而言,全球化的利主要表现在:第一,全球化完善和稳固了统一的世界市场,实现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第二,全球化为跨国公司的大发展和全球扩张开辟了广阔空间,推动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全球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高了经济品位,孕育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期,有利于发挥各国比较优势,为每一个国家增进国家利益带来了机遇。第三,全球化使各国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增加了人类的全球意识,合作、对话、和平、发展,成了时代的主旋律,从而有利于国际社会稳定的长期化,有利于各国致力于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全球化也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因素。第一,全球化加大了全球金融市场风险,为国际投机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兴风作浪提供了机会,大量

  “热钱”用于炒汇投机谋利,一旦信用出现危机,就会引发区域经济甚至全球经济危机。第二,全球化拉大了世界贫富差距,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严重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世界经济包括发达国家经济的进一

  步发展。

  (二)发达国家的一只掺了黄沙的香馍馍

  经济全球化是由发达国家直接推动的,游戏规则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因而发达国家无疑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第一,全球化扩大了发达国家的经济活动空间和势力范围,增加了更多的投资机会。而且每到一处,他们都能凭借自身优势和经济实力迅速占领和

  垄断市场,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获取最大利润。第二,全球化促进了全球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扫除了许多贸易障碍,为发达国家扩大出口创造了条件,增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第三,全球化为发达国家带来了更多的廉价制成品供给来源,为发达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创造了条件,提升了产业结构水平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四,全球化促进了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大发展,形成了全球经济垄断优势,为发达国家带来了更多的垄断收益。目前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80%以上属于发达国家,它们在全球生产、贸易、科技开发、国际投资中占据着绝对支配地位。

  当然,经济全球化带给发达国家的并非都是福音。境外投资增加和国外廉价制成品输入的增加,对发达国家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国内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技术输出加速了国际竞争对手的成长;境外投资增加导致税源转移境外并增大了政府福利开支压力。刘胜湘博士在论及美国所受全球化影响时认为,全球化对美国提出了三大挑战:一是对美国模式的挑战,二是对美国国际地位的挑战,三是对美国国内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挑战(刘胜湘,2000)。的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过去由美国单极称雄的格局变成了美、欧、日三足鼎立局面,加之亚太经济圈的兴起,美国的国际地位已受到冲击。20世纪70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制崩溃,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解体,美元的国际地位急剧下降,美国对外贸易收支开始由顺差变成逆差。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由国际最大的债权国变成最大债务国。但总体说来,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受益远大于负面影响,他们所受影响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国内失业增加,工资和收入水平下降,并不主要因全球化而起。据美国经济学家的调查表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仅使美国国内制造业对非熟练工人的需求下降6%,远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么严重。

  (三)发展中国家的一朵血玫瑰

  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人们议论最多、意见差异最大的话题。原因是全球化带给发展中国家的利弊差异并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十分明显,而且发展中国家也已不可概而论之。少数新兴工业国家和地

  区在全球化中受益较大,已是全球化的主要参与者;发展较快的国家,虽然收入水平还不高,经济实力还不强,但已有较强的工业基础,已在较大程度上卷入全球化;低收入或中下等收入水平国家,只是正在扩大对外开放,部分参与全球化。不同国家在全球化中受益受损程度不同,反映自然也不同。但不管如何,全球化已成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任何国家都无法回避。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全球化已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现实,只有积极应对,抓住机遇,才能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并减少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近年来,中国和东南亚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实现了经济持续和高速发展。联合国《全球工业发展报告1996》指出,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作为一个总体从全球化进程中获益匪浅,中国的成功证明了全球化可以给低收入国家带来益处。表现在:(1)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机会,可迅速缩小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解决资金短缺问题。(2)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出口,增加国内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增长。(3)经济全球化引发的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创造了契机,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4)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资本外投,发展跨国公司,更多地占有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并使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5)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和平发展环境,为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这一切构成了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谁能充分利用这种优势,谁就可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缩小和发达国家的差距。

  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推动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远逊于发达国家,因此,经济全球化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严竣的挑战和冲击。主要表现在:(1)由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和资本大规模扩张,使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面临巨大压力和冲击,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增强,国家主权受到威胁和挑战。特别是一些弱小的发展中国家,很可能被发达国家和

  跨国公司所控制。(2)金融全球化加大了全球金融风险,国际投机

  资本猖獗,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实力弱,很容易成为发达国家资本投机财团的牺牲品,时刻笼罩在金融危机阴影中,国家经济安全受到威胁和挑战。1994年和1997年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已为发展中国家敲响了警钟。(3)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不稳固,市场发育不完备,竞争实力弱,很容易因国际市场不良因素引发国内经济波动。

  三、中国的对策

  由前已知,经济全球化是资本扩张本性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除非有天灾人祸,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可逆转”。任何国家,想阻止全球化无异于想阻止地球自转,置身其外就会被“边缘化”。因此,面对全球化,中国的惟一选择就是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当前和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其利大于弊,中国要积极、主动地融人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当今世界曾出现一种反经济全球化的倾向,其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新的盘剥。国内也有相应的反经济全球化的言论。可是纵观日本、韩国等以出口导向为基础而迅速壮大的国家的经验来看,只有敢于面对经济全球化,一个国家才能不断强大。中印两国刚开始现代化时,贫困程度都差不多,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两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极为相近。但自此后,印度被中国远远地抛在后面。阿马提亚?森(印度经济学家)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在经济上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对外开放政策,趋利避害,与全球化潮流齐头并进。历史昭示未来,中国过去的和平崛起得益于经济全球化,中国只有继续融人全球化,才能不断前进。

  2、实施双向开放,将“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就“引进来”战略而言,我国要继续合理、有效地引进外资,使我国的综合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但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外资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获得了我国的资源和某些控制权,如果国家政策对某些外来投资不加限制,外来投资就很容易形成垄断,影响甚至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政策及税

  收优惠是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而过度的优惠政策将导致明显的市场扭曲和寻租,不利于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虽然经过几年的大幅度调整,但是外资政策仍然存在某些问题和缺陷,一些外资政策

  仍然与WTO规则不相符,特别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影响了对外资的引进。因此,我国应该按照自由化原则继续加速国内外资立法的修改,消除仍然存在的黑箱操作,确保外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同时,我国还应加强对外资活动的监管,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对外资企业纳税的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就“走出去”战略而言,政府部门要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优质服务,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继续与其他国家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风险和成本。国内企业应该进一步树立全球化经营的理念。目前中国的经济,放在世界范围内定位,还是一个“制造大国,品牌小国”。所以,企业要不断提高品牌意识,提高中国产品的知名度。国内企业还应该申请国际认证及贸易对象国的认证,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竞争中加强收集和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法规、标准、检验与认证制度,把与企业出口商品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并制定到自己的产品标准中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产品具有了穿透对方技术壁垒的能力。

  3、我国政府应该大幅度增加对教育科研投资,加大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搭建人才发展平台,给企业一个良好的环境。

  企业自身也应该不断地改善内部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待遇,以公正合理的薪金,完善优厚的福利留住关键人才,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着力塑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企业文化氛围,造就能令人心情舒畅的、有助于激发和释放创新能力的宽松环境,增强企业人员对企业的情感、归属和成就寄托以及团队的合作精神,加强对跨国人才的培养,重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为跨国经营打基础。除了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外,企业还应致力于开发和完善独特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终身学习、永恒成长的能力提高机制。跨国企业更应该利用国外当地的人才资源,实行人员本地化这一西方国家已普遍采用的战略措施,以不断增强自身实力。

  4、我国应有步骤地开放证券市场,积极地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加大对短期国际游资的监管,对快速进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游资征收惩罚性税收,鼓励长期的投资,强化对商业银行放贷的责任制约束,扩大内需,培育国内市场;鼓励银行实行混业经营,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加强货币的区域合作,增强共同应对大规模金融危机的能力。

  5、经济全球化要求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提高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政府要朝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方向改进。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变施政理念和施政风格,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权,建立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等。政府还必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电子政府和实现网上办公,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

  【参考文献】:

  (1)路爱国.全球化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经济全球化研究综述

  (2)张家哲(译).全球化和发展问题——第二次国际经济学家哈瓦那会议纪要

  (3)唐任伍.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与中国的对策

  姓名:颜士叶

  作者简介:临沂大学商学院2009级工商管理五班

  邮编:276000电话:***QQ:1402172546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商学院

  第五篇: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

  1.事权与其他权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岗位赋予单纯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却无有效推动工作的其他权力(手段),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面对违法计划生育违规问题时,缺乏直接、有效的处理手段。

  2.人员的流动、晋升渠道不畅通。表现为一个乡镇中很大一部分乡镇干部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任职于同一个工作岗位,流动性差。晋升上,多数乡镇干部为事业编制,受政策限制,晋升空间不大。

  3.对乡镇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表现为没有考虑乡镇工作的实际,考评方式、方法、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同时对于考评结果没有“奖优罚劣”,考评的导向、推动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积极性。由于“1”、“2”、“3”,导致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差。表现为工作以应付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二、针对“对乡镇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的对策

  针对此问题,就是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绩效工作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一套

  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

  1.健全绩效工作主体和机制。成立以多部门为主体,引入第三方的绩效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绩效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统计和调查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绩效指标考核和公众评议;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绩效指标数据的监控和采集,确保指标数据真实有效;被评估乡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全程管理,推动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2.规范绩效工作运行。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合法性、实践性的原则,以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绩效目标制度,包括绩效目标确定、审核、公示等制度,确保了政府绩效管理目标重点突出、切合实际、质和量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责任制度,包括绩效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绩效目

  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运行监控制度,包括绩效运行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等制度,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包括绩效指标数据采集、联合评审、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专项评估等制度,规范绩效评估,确保客观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绩效改进制度,包括双向反馈、结果通报、绩效奖劢、绩效问责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促进绩效持续改进和提升。

  3.健全指标体系。一是导向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导向,既注重评估经济发展,又关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如,根据不同乡镇特点和实际,调整经济类、民生、环保等方面指标的权重。二是可行性。始终坚持指标体系的具体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由绩效工作小组提出基本框架,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乡镇的意见,形成最终方案下发实施,确保每个指标可比较、可量化、可执行。三是动态性。始终坚持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建立指标增减审核机制,每年根据新任务、新要求,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4.落实结果运用。有利于奖优罚劣,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是通报反馈。绩效工作小组对被考评乡镇逐个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并作为下一检查的依据。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绩效的提升。二是实施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质奖励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成果共享。绩效评估结果,抄送组织部,作为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问责。对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中发现的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篇二: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反映: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问题

  

  xx市乡镇管理体制分析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多年来,xx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达到了整合机构、压缩编制、精减人员、提高效能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改革后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定位乡镇职能,切实理顺县乡关系,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是大家共同思考和关注的课题。对此,xx市编办开展乡镇机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当前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10年6月,xx市编办对全市8县1区7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发放调查问卷84份(每个县区1份,每个乡镇及街道各1份),对乡镇机关目前机构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机关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问卷调查,实际收回有效问卷84份。

  目前,xx市乡镇(街道)机关普遍设置综合性机构1—2个,主要为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设置事业单

  位1024个,其中:上划管理事业机构275个,双重管理事业机构119个,乡镇(街道)管理事业机构630个。主要设立的机构为财政所、国土所、劳保所、新农合办、统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文化教育服务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农业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党职技校等。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构运行平稳。一是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突出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相对弱化了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职能。二是探索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乡镇机关运行机制,初步改变了机构设置过多、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的现象。三是优化组合乡镇事业机构,将原来乡镇的“七站八所”进行归并。四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乡镇普遍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政策和措施,给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五是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编制控制和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问卷调查汇总分析,并深入三个县区9个乡镇调研,我们看到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政府职能有待明确

  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着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一是职能上的“越位”。乡镇政府在职能上与县级政府划分存在不明晰,有限的权力却肩负着无限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乡镇政府充当了执法主体,如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税收等法律没有赋予的执法权,而乡镇政府却承担了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充当了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条块”管理的制度下,本应具备一级完备权责的乡镇政府却被“肢解”,“条条”做不了、管不好的事,乡镇政府却包揽过来,“千根针,一条线”的局面仍然存在。二是职能上的“缺位”。首先,乡镇政府财政吃紧,尤其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以外的税收后,乡镇政府失去了从村“提留统筹”获得财政收入的资格,其可控财政数量减少;其次,长期充当上级政府的“得力助手”,乡镇政府有事权却没有财权,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对等,忙于完成上级指令和任务,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产品等的供给上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三是职能上的“错位”。就目前而言,由于行政命令多于市场规制,有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活动,包办社会事业。

  (二)县乡条块关系有待理顺

  从管理体制看,乡镇事业单位大体可分为三类: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实行“条条”管理体制;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

  “条块共管”的体制;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块块”管理体制。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及2008年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后,我市调整规范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等机构设置,实行“县乡双管”的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了县区主管部门与乡镇的“条块”关系。但实行“条条管理”的一些派出(驻)机构,其权和利在垂直的业务部门主管,乡镇处于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如安全生产、交通整治、国土执法、计划生育、城建规划等工作,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遇到问题时,乡镇政府缺乏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很难管理和调遣,甚至无权处理。又如统计站、劳保所等派驻机构,乡镇既无人权、财权,又无执法权,责任难以落实。再如村镇规划建设方面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仅靠县区有关部门所派驻

  (或延伸)机构的那么几个人,根本管不过来,而乡镇政府却只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三)乡镇内设机构有待健全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机关普遍只设1—2个综合性办公室,不再设其他机构,造成对口部门较多,工作任务较重,人员职责交叉,一人多岗的局面。有些乡镇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对乡镇和站所人员实行分组分线管理,开展工作主要还是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等传统方式。

  (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有待推进

  一是一些乡镇事业单位兼有行政管理、规费征收、公益服务职能,造成这类事业单位重管理、轻服务,履行行政性职能多、公益性服务少,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二是有的乡镇事业单位事企不分,重创收、轻服务,从事经营性活动多、公益性服务少。三是有些乡镇事业单位,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少技术,缺乏为农服务基本条件。满足于催种催收、防虫施肥等初级服务,无法满足“三农”服务的需要。四是部门“条条干预”,强调上下对口,增加乡镇事业机构,或派出(驻)机构,如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导致一些农业乡镇财力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个别依靠规费养活的乡镇事业单位,难以生存。

  (五)乡镇编制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乡镇机关编制使用效率不高,新生力量得不到有效的补充。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核定乡镇机关编制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符,加之副科以上领导占大量编制,个别地方还有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工作人员紧缺,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一部分事业人员长期在行政岗位履行职责,既影响事业站所为民服务工作,又导致政事不分。二是2002年机构改革后,乡镇机关未核定工勤编制,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工勤人员占用行政编制,乡镇机关补充不了新人,个别乡镇甚至形成超编。三是县级部门频繁从乡镇调人,导致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新招录人员得不到很好地使用。四是受“十一五”只减不增和编制限额的影响,乡镇事业单位人才匮乏,青黄不接。五是统计站、劳保所等县派驻乡镇机构,还有

  乡镇管理的新农合办,机构属性定位不清,既不能参公,又无法纳入职改,有编制无人员,或无法进人。六是2008年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后,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已按照站所进行管理和运作,人员编制也相应核定到站(所),但受评聘职称专业结构比例的限制,给人员编制管理带来难度。

  (六)对乡镇的财力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就目前乡镇财力而言,绝大多数都处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境地,部分乡镇连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重重,由于乡镇财政经济总体实力不强,税源单一,收入总量小,财政自给率较低,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一方面是财力不足,刚性增支因素多,各类政策性增支压力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需地方财政配套,各类突发性灾害和处理社会矛盾需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紧张,使乡镇干部有关福利政策难以落实,如不少乡镇干部出差、下乡没有补助、差旅费,也没有培训费等,这些问题影响到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xx市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应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建设责任型、法制型、服务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基层政权为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执行力,促进“三农”工作,加快构建符合xx市情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中,一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二是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三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建议之一:明确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快乡镇职能转变

  转变职能是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开展工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四项职能:一是执行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

  益关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完善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涉农服务等镇村公共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注重做好城市管理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努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真正把乡镇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使乡镇能够集中精力为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化服务,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而不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或者办事处。

  建议之二:理顺上下事权关系,进一步规范派出(驻)机构

  一是凡是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由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承担。确需乡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或确有必要委托乡镇承办有关事务,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变系统或行业考核为综合考核,综合评价乡镇工作,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签订责任书”和“一票否决”等事项,清理并取消形式主义或不合理的考核、检查和达标、评比活动,克服“上收财权、下放事权”等不良倾向。三是从我市各乡镇普遍反映的问题看,乡镇事业单位应该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运行机制更为合适。对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如:研和镇、江城镇、戛洒镇等乡镇,可考虑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权限,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逐步将民政殡葬管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委托授权给乡镇办理,其他的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部分矿产资源开采权等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在条件成熟时,分批逐步延伸或移交乡镇管理,使乡镇政府职能真正不越位,不缺位;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着重理顺派出(驻)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划分县与乡镇之间的财权、事权、人权、物权,理顺上下级间的工作关系。四是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乡镇派出(驻)机构,对原上级部门要求乡镇设立乡镇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站等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设置;对按有关规定

  已派出(驻)的,逐步调整为区域覆盖设置。减少上划机构,增强乡镇履职能力,农、林、水、畜牧、财政、劳保、统计等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机构,凡能够下放到乡镇的站所都要下放给乡镇管理,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五是上级部门派出(驻)乡镇的机构,服从服务于乡镇工作大局,其业务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六是减少乡镇政府直接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令性行政干预,变管理为指导、支持和帮助,建立乡村互助共赢的新型合作关系。

  建议之三: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

  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乡镇机关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一般乡镇按不超过3个设置,大乡镇按3-5个设置。具体由县区党委、政府确定。一般乡镇,可考虑设置党政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大乡镇可考虑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除上述机构,乡镇还应考虑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有关日常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共信息、值班、信访等相关职责,通过“一条龙”的窗口式办公室,构建政府与群众日常沟通桥梁。乡镇人大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照宪法和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作可考虑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

  专(兼)职人员承担。二是结合县区撤销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区划调整,根据省里的精神,重新核定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一般乡镇编制在20~30名之间核定;乡镇镇编制在30~50名之间核定。不再核定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可按机关行政编制10%的比例确定后勤服务岗位,并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对改革前在编在岗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逐步过渡。

  建议之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分类实施改革。进一步调整职能,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行使,如将乡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计生、劳动保障、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分离出来,行政执法职能依法交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对机构属性不明晰统计站、劳保所、新农合等机构进行规范理顺。二是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供由政府保障的公益服务。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相关经营服务活动,经费自筹。三是根据公益性服务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清理规范乡镇编外用工,因地制宜创新乡镇事业单位的服务方式,建立“以钱养事”的公益性服务新机制,可采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

  11代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购买公益性服务,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公益性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接受政府监督。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运用绩效评估办法,对事业单位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产出效益和人员结构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政府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四是结合分类改革和县区撤销部分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重新明确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0%。后勤服务人员不核定事业编制,可参照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建议之五:严格乡镇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超编进人,人事、财政部门一律不予纳入统发工资的范围,组织、人事和公安部门也不予办理调配、户口迁移等手续。二是健全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采取“编制实名制”的管理方式,根据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编制总额、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整合资源,改善人员结构。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乡

  12镇党政班子职数;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采取按需设岗、定编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的方法进行管理;,扩大面向社会、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量,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配置使用效率。四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形成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部门干预、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建议之六:加大对乡镇的财力支持,进一步增强乡镇财力运转水平

  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增加对乡镇的财力支持;二是建立同乡镇事权相适应、同乡镇事业站所职能相匹配的乡镇经费保障机制,为乡镇发挥职能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从预算安排和拨付上给予保障;三是加大乡村债务化解力度,减轻乡村运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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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反映: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问题

  

  乡镇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新华网

  (2012-10-09)稿件来源: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

  黄

  强

  农村基层组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承担者、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们党务必一以贯之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现就乡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如下问题分析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镇村工作事务繁杂,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少,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与经济工作

  “两张皮”现象。镇、村两级承担着落实县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责任,事务较为繁重,客观上导致镇、村两级党政不分的现象,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题研究少,创新措施不多;存在就党建工作抓党建,忙时无暇抓,检查时抓突击。同时,党建工作的考核导向使基层组织认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现为“资料工程”。

  2、党员先进性作用体现不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不足,导致农村党员发展难,所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是大量年轻人、能人外出,党员发展对象少;二是一些农村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素质不高,党内党外差异性缩小,削弱了符合条件的人们的入党积极性。三是机关支部无党员可发展。乡镇机构改革后定编定员,镇机关人员只出不进,没有发展对象,一些机关支部已数年未发展党员。四是村、组党组织有职党员去职化趋势加剧,由于任职增加工作任务,权利、义务不对

  等等原因,党小组长去职较频,村干部不愿担当村党组织职务,宁愿作无职党员。

  3、村级组织集体经济薄弱,削弱了村级自治能力。由于农村市场化程度较低、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畅、政策激励不足等原因,使村级集体经济较弱,村级对本级的发展投入严重不足,“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和行政隶属关系一样,村级组织只得依附镇级组织,发展能力和自治能力得不到很好的彰显。

  4、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不正常、不平衡。在调研中发现,村支部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组织生活会、支部活动较为正常,但发展不平衡。而村支部以下的党小组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基本未开展,形同虚设,且无经费支持。

  二、对应措施及建议

  1、以“双晋”、“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为抓手,筑牢基层基础,优化服务资源,增强组织活力;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和班子能力建设。

  以“党员晋星,支部晋级”为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升党员素质和基层组织的活力。“双晋”活动建设是凤冈县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提高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符合我县县情和实际。为此,乡镇要把“双晋”活动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力和生机,发挥基层组织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采用“党员晋星五带

  头积分量化标准、支部晋级五个好量化”考核,对党员实行星级管理;分阶段有步骤的做好支部调查摸底,分类定级、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一是认真对照《关于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开展“五带头”活动意见》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镇、村、组干部对该文件进行学习和讨论,拟定出符合本镇镇情的“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逐项抓落实。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

  “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内容的学习培训力度。即要通过反复的精心筹备,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党员、部分群众“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的学习培训,让他们了解、掌握“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实施目的和意义,有哪些具体内容,从而实现思想和认识的高度统一,为顺利推进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开展“五带头”活动扫清障碍。三是将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开展“五带头”活动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将此作为干部工作方法的总要求和干部素质考核的标准,突出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建设的先进性得以长期保持。为保证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开展“五带头”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过硬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开展“五带头”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辅之以奖惩规定,促进党员干部作“五个标杆”、“五带头”活动的正常开展。

  2、以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制度建设完善与否,直接影响该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预期目标能

  否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健全学习制度,确保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镇党委要进一步健全中心学习组制度,重点结合本镇特色产业的发展来开展学习讨论,为本镇特色产业发展探明方向。同时镇党委还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学习制度得以正常开展,并通过以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的方式来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主动性,从而达到提升干部素质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委议事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断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党委重大事项研究制度、党委人事研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办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健全分管工作负责制,确保各司其职。除要明确界定班子成员各自的工作分工外,还要建立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也要建立补台补位机制和奖惩机制,让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促进自身建设。镇党委和支部要分别组织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重新调整和部署滞后的工作,从而促进工作的整体推进。继续推进以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代表点题为主的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村务、政务、党务公开制度,促进村级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入。五是是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对履职不实,工作不力,拖懒散的干部予以重点教育帮助,对屡教不改的干部严格按照省委“四要十不准”、县委“24条规定”及时处理。六是健全村组干部管理的激励机制。重点通过让利于基层的方式,对村干部在经济和政治上给予关心,让村干部充分感受到在村工作既有工作压力,又有盼头和想头,能安心在村工作。对组干部则主要通过提高工资报酬和待遇,来解决组干部报酬低和留不住人的情况。

  三、以健全党内关怀机制为载体,确保党的先进性建设得到真正体现

  一是继续完善农村党员“四类管理”联系机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帮扶机制,重点解决贫困党员无人关心,科技党员无人帮助,流动党员无人知晓,党小组长不懂党的政策、不开展活动的问题。二是深入推进“四关”(关心外出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怀空巢老人、关注贫困残疾人)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通过这种方式,重点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和返乡创业的问题,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和家庭监护问题,空巢老人的思想寄托和生活困难问题,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三是继续实行本镇对民选干部计生临聘绩效工资考核。鼓励和激励民选干部、计生临聘人员安心踏实工作,为民办实事。

  四、以树立先进典型为突破口,确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体现

  通过对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党员先锋模范的挖掘和塑造,改变党员在少数群众中不良印象,吸引各类人才加入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党员发展难的问题。一是认真按照县委关于加强乡土人才建设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我镇现有的乡土人才,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有针对性地加以培训和引导,逐步发展成我镇的科技示范党员。二是

  抓好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和报道,树立先锋模范党员。通过在农村党员队伍中普遍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机关党员推行岗位承诺制度的方式,加强为民服务理念,让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关怀和关心。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特别突出的党员给予重点宣传和报道,提升党组织在群众的地位和形象。三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系列活动为载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庆“七.一”活动为主题,积极组织群众喜闻乐见文艺活动,以活动促建设。四是开展以“三送三帮”为主题的农民大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政策、方针、路线。通过拟定宣传方案,重点与农村实际相结合,与党的惠农政策相结合,与发展产业相结合,组成宣讲团逐组召开群众会进行宣传,确保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五、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发展方向,增强村级自治能力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只有坚定不移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村级集体经济的强弱直接关系一个村级能为群众办多少实事,休现基层村级组织“龙头”作用的关键。一是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全面细致的村级集体资产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村级集体资产(土地、山塘、山林等)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的积累。二是鼓励村干部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个人和单位共同集资的方式来促进产业发展,达到壮大集体经济的目的。三是通过创新工作方式,积累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收取部分管理费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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