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24 16:25:02  阅读:

局各部门:

今年9月是第43个全国“质量月”。按照《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甘质发组办明电〔2020〕5号)要求,现将今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主题

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系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稳定。开展质量品牌精准扶贫活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加强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推动标杆企业开展以质量提升抓“六保”、促“六稳”的宣传倡议活动。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全方位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开展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质量月”活动是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各地、各单位质量工作的重要实证内容。要高度重视,做好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广泛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鼓励行业标杆企业、质量奖获奖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构筑重点产业领域质量高地。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确保实效。要把维护质量安全摆在首位,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质量活动。要全方位创新活动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和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的情况,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等报送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李继东,电话:6789762,电子邮箱:873533513@qq.com)。

附件:1.2020年“质量月”活动计划

2.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2020年“质量月”活动计划表

  序号

  活动主题

  活动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部门

  协办单位

  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在各单位办公楼电子显示播放“质量月”宣传口号或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画。

  全月

  各分局(所)

  装备保障与培训中心

  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

  2

  深入推进“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

  加大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全月

  物价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队

  3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

  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和有机生活理念。

  9月下旬

  质量发展科

  各分局(所)

  4

  “第十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

  组织企业参观质检中心和药检中心“精细化”管理模式,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传播质量文化。

  9月下旬

  质量发展科

  质检中心、药检中心

  5

  开展质量帮扶活动

  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实施精准施“测”服务。

  全月

  标计科

  各分局(所)

  6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全方位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开展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

  全月

  食流科、餐监科

  各分局(所)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

  全月

  食流科、餐监科

  各分局(所)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全月

  质监科

  各分局(所)

  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

  全月

  药械科

  质量发展科

  综合行政执法队

  7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机动车、生态环境监测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全月

  质量发展科

  各分局(所)

  8

  电梯安全宣传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9月中旬

  特设科

  各分局(所)

  9

  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

  集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月饼等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进一步加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

  9月中旬

  标计科

  质检中心、各分局(所)

  10

  开展消费维权活动

  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全月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队

  11

  执法打假行动

  严厉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全月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

  综合行政执法队

附件2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

1.中国质量共创共享

2.共建中国质量共享质量成果

3.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质量强国

4.构筑质量安全享受质量幸福

5.齐抓质量提升共建质量强国

6.夯实质量基石共筑强国梦想

7.弘扬工匠精神打造优质品牌

8.大力提升质量增强消费信心

9.全面提高质量水平推动复工复产达产

10.坚守质量底线助力脱贫攻坚

11.增强质量优势决胜全面小康

12.推动高质量发展享受高品质生活

13.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

14.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15.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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