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九大报告看党的建设理论新进展

时间:2022-07-17 16:10:03  阅读:

[摘要]研究对象: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会以及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部分的文本材料为分析对象。研究方法:通过关键词识别、主题挖掘等分析方法,对党建设理论的时代性进行解读。研究结论:十九大党的理论建设的新体系、新观点、新要求、新表述,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国情意识、问题意识和实效意识,从理论层面论述了新形势下党建思想体系的优化、增强了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特点。

[关键词]党的十九大报告;文本分析;党的建设理论;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9—0274(2019)06—0078—06

[作者简介]何成宁,男,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教师,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行政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是对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相关论述的继承和发展。与党的十八大报告相比,党的十九大报告呈现出“文字凝练、内涵丰富”“统筹协调、重点突出”“理论创新、表述新颖”的特点。一是文字凝练、内涵丰富。十九大党的建设部分由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三部分构成,合计10584字,占总报告的32.6%;党的十九大报告系统概括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涵丰富、提纲挈领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二是统筹协调、重点突出。从结构上,和十八大相比增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并放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2部分。十九大新增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篇幅从十八大的8项增加到14项,并将党的十八大报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部分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部分,发展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部分和“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建部分第十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取代了十八大党建主体部分关于“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平发展”等内容。通过调整结构、合并内容、提炼观点,完善了体系,突出了重点。三是理论创新、表述新颖。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相比较,十九大报告增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部分,这一部分合计2356字;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部分的4198字中,新提法、新表述合计4045字,占该部分96.4%;“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部分的4028字中,新提法、新表述合计3013字,占该部分74.8%;十九大党的建设部分的新提法、新表述占该部分的89.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等表述则是第一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文本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推动党的理论建设的主体,对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会文本,对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理论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对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从理论、历史、特征、制度等方位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特色”(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四个自信”(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提出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四个伟大”(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一系列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观点,回应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总方向。制定了“分两步走”的基本路径;在社会主要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新时代强军目标、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看齐”,维护中央权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作为基本遵循,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决惩治腐败。统筹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有效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党的领导贯彻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完善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行政、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政府、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国家的建设是最终目标,法治政府的建设是重要载体,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除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建设前期的党规党纪建设中,以1956年党的八大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标志性成果,到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几十个直接涉及党规党纪建设的各种规定和条例。这些都表明,党内规范已经逐步和党内民主建设、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一点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得到全面体现。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历史节点,起着统帅和引领作用,重点在于“全面”,关键在于“建成”,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力。坚持党的领导,形成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建制度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保障。

2.坚持人民主体,创新发展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的执政理念,坚持人民主体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创新发展理念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精神指引。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做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二是坚持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话语权。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继承革命文化,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领导,为维护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提供能力保障。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产生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开局,应从整体战略的高度,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来思考和涉及国家安全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总体安全观的高度概括,对传统安全问题进行了非传统的思考,是一种高级形态的国家安全观。二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要求,就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了毛泽东同志“党指挥枪”治军思想,江泽民同志“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保证”治军思想,胡锦涛同志“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治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军思想是加强巩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思想”在新时代的继承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的时代要求,就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的军队建设要聚焦实战,注重创新驱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等错误观点。鲜明地提出“怎样铸牢军魂”“为什么强军、怎样强军”“打什么仗、怎样打胜仗”等基本问题;丰富发展了我们党建军治军思想和方针原则,指引了人民军队的强军新征程;提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军队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三是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两个必须(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两个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实践不变形、不走样)”“一个反对(反对一切分裂国家活动)”鲜明的表达出:坚定不移实行“一国两制”,以及团结港澳台同胞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景。

4.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监督执纪”的体系化表述,完善了对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提出了加快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等要求,展现了共产党人自我“净化、完善、革新、提高”的理性思考和坚定决心。

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党的建设部分的文本变化

(一)党的建设中与时俱进的新主题

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发展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并将其作为党的建设部分的标题。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来看,“新时代”一词前后出现了36次,这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主题的回应。如果说,毛泽东同志党建思想的主题是“思想上建设党”、邓小平同志党建思想的主题是“制度建党”,江泽民同志党建设思想的主题是“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胡锦涛同志党建思想的主题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那么,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所体现出来的主题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党的建设中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创新”“五个社会主义”“三个总”“三个规律”“八个坚持”,发展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十四个坚持”、改革的“三性”“全民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三个法治”、生态文明建设的“三个者”和“四个意识”,由此强调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存在的“七个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表述:“三个创新”(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五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三个总”(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三个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八个坚持”(人民主体、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和平发展、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基础上提出的新表述:“十四个坚持”,和十八大“八个坚持”相比,十九大发展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新发展理念、总体国家安全观、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祖国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从严治党等内容;改革的“三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个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三个法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三个者”(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四个意识”(政治意識、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报告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存在的“七个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生领域短板、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改革部署执行落实不足、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这反映出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党员、党组织建设等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三)党的建设中对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能力建设是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发展的根本,1939年延安干部教育大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加强党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也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表述首次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其完整表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第一次对党的执政能力做了定义,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四个关键做出清晰概括,即:“提出并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策略”“领导制定、实施宪法和法律”“动员、组织、依法管理社会”以及“有效治党、治国、治军”;第一次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总体目标,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第一次提出加强党建的“三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十七大报告,重复了这一表述,体现了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延续性。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倡导“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丰富了四中全会的内容,在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将之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论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會,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法置于“坚持党的领导”标题下,首次提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表述。

(四)党的建设中方法路径的新变化

1.思想建设。党的十二大提出“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必须整顿党的作风”;党的十三大提出党的思想建设应当“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建设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党的十五大提出“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党的十七大提出“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贯彻实施“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组织建设。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逐步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党的十五大报告将“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中心,提出“要完善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把制度建设贯穿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通过“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来“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扩大组织覆盖”;党的十八大报告聚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十九大报告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从党的组织建设来看,党的十四大以来的组织建设重点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中党的十八大报告通过落实党建责任制倒逼组织建设,十九大报告通过聚焦组织力与政治功能强调了党的领导能力。

3.政治建设。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部分强调“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党的十六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政治建设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五大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党的十九大则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十八大以来,党的政治建设从统筹协调发展,转变为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态度更加清晰、立场更加明确。

(五)党的建设中监督机制的新设计

党的十五大提出“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落实“三大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以及“三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两统一”(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四个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出“八个监督”(党内、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等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延续十八大报告中“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的表述,强调自我净化的关键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以及群众监督,从顶层对党的监督体制做出了制度设计。

责任编辑: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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