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充电停放场所建设三年计划

时间:2022-07-07 15:45:02  阅读: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统一部署,现制定镇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三年计划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镇域实际,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建设等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范围内,所有小区建成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有效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建设范围

全镇所有居民住宅小区。

三、责任单位

市安委会牵头,各社区、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所、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四、时间安排

今年年底,各社区内的住宅小区完成30%;2021年完成30%;2022年底全部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的指挥协调。各社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高层建筑、电气、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各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统一实施指挥调度。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逐级压紧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及时沟通协调,狠抓责任落实,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加强全链条督促和指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每月组织社区、部门单位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适当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建设计划表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镇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1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建设明细表;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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